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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维祯

[明][公元1543年-1610年]

卢维祯为[明][公元1543年-1610年]

  卢维祯(1543~1610年),字司典,号瑞峰,别号水竹居士。漳浦县城后沟巷人,祖籍七都锦屿(今竹屿盐场)。生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卢维祯5岁从师,颖悟无双,识者知其必成良才。嘉靖四十年(1561年),他才18岁就考中举人,适遇母丧,在家丁忧。隆庆二年(1568年)成进士,授太常寺博士。随穆宗皇帝祭祀郊坛,他体貌莹然玉润,礼度闲适,举止从容,声音宏亮,穆宗甚为赞悦,每岁祭祀南郊及大祫,都命他充任祭官。太常寺原没有志书,寺卿将修志任务交给他,他只用10个月,就完成《太常寺志》。
  隆庆五年(1571年),升吏部验封司主事,不久,改任考功司、文选司主事。万历元年(1573年),升吏部稽勋司员外郎。万历三年(1575年),因病请求回家疗养。他在家闭门养病,3年间,未向有关官员递过一张名帖。万历六年(1578年),调任吏部考功司员外郎。万历八年(1580年),升吏部验封司郎中,又历任考功司、文选司郎中。卢维祯在吏部遍历四司,这是穆宗皇帝命授给清要之官的特殊荣宠,因此在漳浦县城北门外建立“天官”坊表,世称为卢吏部。
  卢维祯长期在吏部任职,政声显著。在验封司时,裁去冒功求荫者及赠给为国殉职者;在考功司时,诸臣有被论劾的,卢维祯考虑到人才难得,多为那些被论劾者疏留;在文选司时,他极力提拔具有才能而淡于名利或贫寒无援的人士,抑制浮夸不实而竞逐名利者,文选的条理分明。他曾疏议简拔抚臣,起用被埋没的人才及广开考核等事,都被朝廷认可。当时,张居正当权,威势显赫,朝臣都争着依附,卢维祯挺然不屈从。张居正病重时,百官一齐祈祷求神,卢维祯以选事繁忙为辞,拒绝参与;张居正死后,卢维祯在考绩整饬官员时,根据国家法典区别忠佞,分别给予提升或降黜,朝廷内外都对他肃然起敬。
  万历十一年(1583年),卢维祯升任太常寺少卿,奉旨持节册封江夏王,礼成即登舟而去,送礼一无所受。还朝后,升为通政使司右通政。万历十七年(1589年),升任太仆寺卿,又改任光禄寺卿。光禄寺掌管朝廷膳食,他接任后,根据当时库存情况,上疏建议减少派征,以免粮食积压变质,也减轻百姓负担;又建议光禄寺良酝、珍馐二署应选派管粮署丞,免生弊端。这些建议都得到皇帝的嘉纳,敕令户部执行。随后,晋升太常寺卿,上疏请举行册立太子大典,言极恳切真挚。
  不久,推升为大理寺卿,他执法严明,并以平允宽恕为宗旨。当时,云南按察使李材因出征缅甸虚报战功而下狱,欲判斩刑。卢维祯上疏力言李材冤状,功可抵罪。有人担心他这样做会触怒皇上,祸且不测,但卢维祯为挽救人才而胸怀坦荡,无所畏惧。随后,升工部右侍郎,转工部左侍郎。不久,转为户部左侍郎,代督仓场,惩处污吏,调剂盈虚,所派拨粮饷,都从邻近的京、通二仓提取,运官称便。在任不久,遭到怨忌者的吹毛求疵,又与当权者不合,卢维祯数次上疏,引咎辞职。皇帝准予致仕。众朝臣为他婉惜叹息,而卢维祯却欣然自得地离京回乡。
  卢维祯回漳浦后,和已归休的南工部尚书朱天球结社梁山,约订亲友故知10多人为真率会。又筑小圃水竹居,自称水竹居士,每日在此与客人吟诗饮酒。他知识渊博,对三坟五典等古籍,对历朝旧事,地志方言都极为精通,大小难题,随问随应。晚辈以文章求教,他慨然给予修改;文章稍有进步,即加以褒奖鼓励。卢维祯乐善好施,修2座石桥,便利行人;遇荒年,开仓救济饥者,做了许多好事。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逝世,终年67岁。赠户部尚书,赐祭葬。太子少保、两广总督、兵部尚书戴耀为卢维祯撰写墓志铭,铭中写道:“籍令公秉枢衡,殚厥施允,足以撑持国运而霖雨苍生”。
  卢维祯著作除《太常寺志》16卷外,有《醒后集》、《醒后续集》、《京省次闽漳会录》,收入《四库全书》中,传于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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