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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训

[明][公元1551年-1610年]

王汝训为[明][公元1551年-1610年]

  王汝训,字师古,号泓阳,谥恭介。聊城沙镇王楼人。生于嘉靖三十年(1551),卒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
  汝训天资聪颖,自幼刻苦勤学,七岁读完四书五经,人称“神童”。在私塾读书时,听到老师与朋友谈志向,他们的目标是“志在温饱”。汝训立即奋笔直书“立朝行已大节千余言”的宏伟大志。后从师穆孔晖门人,得王守仁“心学”要旨,学业大进。
  隆庆四年(1570)、也就是十九岁中举,五年(1571)、二十岁中进士,初授大名府元城知县。赴任前,将先世遗留资产分给乡里贫穷亲故,仅留薄田数亩备日后自用(参见宣统二年本《聊城县志》卷八,“人物”)。任内内察外访,果断处理县内历年积案。一伙盗贼以为他收受了贿赂才这样迅速决结,便夜入居室抢掠。汝训给他们钥匙,令其开箱自取,贼遍屋翻找,仅有破衣散钱和几袋粮食。贼叹息:“我们误解了大人”便叩头谢罪而去(参见嘉庆本《东昌府志》卷二八,“列传”三)。
  万历五年(1577)升刑部主事,后改任兵部主事,给事中。此间朝内党争剧烈,万历帝忠奸不明。有个海宁人陈与郊,是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次辅王锡爵的门生,又依附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首辅申时行,仗势横行朝野,无人敢阻。王汝训挺身而出,抗疏数其罪:“与郊今日荐巡抚,明日荐监司。每疏一出,受贿狼籍。部曹吴正志一(揭)发其奸,(即)身投荒徼(边城)。吏部尚书杨巍亦尝语侍郎赵焕,谓(郊)为小人。乞速罢谴”。进而对当朝时政猛烈斥责:“科道以言为职,乃默默者显,谔谔者绌,直犯乘舆,屡荷优容;稍涉当途,旋遭摈斥。言官不难于批鳞,而难于借剑,此何为也?天下惟公足以服人,今言者不论是非,被言者不论邪正,模棱两可,曲事调停,而曰务存大体。是惩议论之纷纭,而反致政体之决裂也。乞特敕吏部,自后迁转科道,毋恶异喜同,毋好謏丑正”(《明史》卷二三五,“列传”一二三)。杨巍怕得罪权奸,影响自己,扣压本章,调汝训去南京。
  不久,陈与郊悒悒而死。汝训复调京为掌礼乐郊庙社稷的太常寺少卿。祭祀飨庙皇帝违礼不亲去,汝训极谏,帝很气愤,但“以其言直不罪也”。不久,升太仆寺卿。少卿为副,卿为寺之长。又调任掌皇室祭品、膳食的光禄寺卿(参见同上各书)。
  万历二十一年(1593),升任都察院佥都御史,掌监察弹劾官吏。这年“大计京官”,即三年一次对官吏考核,“一时公论所不及者,贬斥殆尽”。此时首辅王锡爵的一些亲戚朋党在“贬斥殆尽”之列,他速还朝,上疏庇护,诬陷治罪论劾这些-的官员。阁臣皆震憾。“于是佥都御史王汝训,右通政魏允贞……等交章论救”这些被诬陷的官员,疏上,帝大怒,将交章求救的言官大部夺俸削职(岳麓书社,1999年版,《明通鉴》第1974页)。
  二十二年(1594),王汝训“旋进右副都御史。巡抚浙江。汝训性清介,方严疾恶。巡按御史、南昌彭应参亦雅以强直名,相与力锄豪右”。此地原在朝为尚书的董份、祭酒范应期横行乡里,“汝训将绳之。适(彭)应参行部至,应期怨家千人遮道陈牒。应参持之急,檄乌程知县张应望按之。应期(畏罪)自谥死,其妻吴氏诣阙愬冤。帝命逮应参、应期诏狱,革汝训职”(同前版《明史》)。
  汝训家居十五年,著有《东昌府志》二十二卷,为聊城地方史延续奠定了基础,立下不朽之功。之后,召他出任南京刑部右侍郎。万历三十七年(1609)四月召“工部侍郎王汝训署本部尚书”(同上版《明通鉴》第2069页)。见到当时太监擅权,榨取民脂民膏的“兴矿税、助大工”很气愤,“汝训屡请废帑佐工”,掌权太监皆不报。在部岁余,力清夙弊。太监请求拨工程款,有时手执奏章相胁,也坚决不予,节冗费数万。次年五月卒,赠工部尚书,谥恭介。
  另有疏草二卷,文集诗稿藏于家(同上《东昌府志》卷二八,“列传”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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