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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锦云

[清][公元1806年-1874年]

韩锦云为[清][公元1806年-1874年]

  韩锦云(1806~1874) 原名日升,字紫东,生于清嘉庆十一年(1806),锦山镇亚园村人。幼年聪明异常,12岁能文,17岁取文昌案首秀才,20岁在琼台书院读书,杨斋先生赏识之,赞为国器。道光十五年(1835),29岁中举人。35岁(道光二十年,1840)登进士。此科与族侄捧日同登会榜“叔侄同科”,传为科场佳话。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分刑部山东司。咸丰元年(1851)补奉天主事。三年(1853)升云南司员外郎。四年三月升江苏司郎中,考取御史第一名。六月补浙江道监察御史。五年二月转掌贵州道监察御史,七月署户科给事中,八月署兵科掌印给事中,十二月补京畿道监察御史。六年转掌京畿道监察御史,十二月升授户科给事中。七年四月兼署刑科给事中。八年二月补授四川盐茶道。九年八月兼署按察使司。十一年二月归籍奔丧继母。同治二年(1863)服阕。三年到部谒选。四年补授云南粮储道。五年署布政使司。六年兼署按察使司。九年省城解围,赏二品顶戴花翎。十年兼署盐道。
  韩锦云的游宦生涯经历了道光至同治年间共35年,这时期,是清王朝走向衰败的时代。外国资本主义入侵中国,发生两次 战争,国势衰危。清王朝从皇帝至大臣畏敌如虎,韩锦云则主张抗英卫国。他坚决站在林则徐等少数人方面,反对妥协投降政策,敢于上疏直谏,陈述利害,鞭挞当时广东督臣叶名琛受贿肥私,丧权辱国之罪。他的爱国主张传遍全国,一时朝野惊佩,直声满天下,声望很高,时人以“海忠介后第一人”誉之。
  韩锦云极力主张禁烟,抵抗英法。咸丰六年(1856)十月间,两次上疏咸丰皇帝:《奏为广东英夷滋扰情形疏》与《奏为英夷滋扰督臣玩延贻误疏》,揭露英国的侵略阴谋,反映“亚罗号”事件实况,揭发督臣叶名琛在广东的受贿、误国罪行;第二年,又两次上疏:《奏为逆窜入省城,须分路夹攻,以图恢复疏》与《围攻英夷檄》。言“英吉利者”,“其人若禽而若兽,凶残甚于虎狼,贪黩之心不殊蛇豸。恒蚕食夫南夷,辄夜郎以自大。”他建议咸丰皇帝“令广东督抚,激厉士民”抵抗,“断不可失体捐威,致绥民气”。主张“恭行团练,仿轨里连乡之,指顾得百万之师,按尝田捐饷之方,到处有三时之乐,无事各归农业,有事则协力从戎,踊跃同胞”,“则英夷必当胆落”,“以我之百,攻彼之一,势无不胜”;同时“严饬沿江兵弁,防守炮台,此无不胜”;此亦即林则徐虎门之防守战。又言“一日纵敌”,将“数省祸延”,“守则有备,战则有谋”。但咸丰皇帝始终没有采纳,至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咸丰皇帝逃往热河,“始悟不用忠言,嘉叹久之!”
  韩锦云对内政,提出整顿吏治,惩办-污吏的主张。曾上《奏为督抚参劾属员,应据实际陈奏,从严惩办,以敬贪墨而肃官箴疏》,指出“官不为民”,则“盗贼蜂起”,“安之则在选良吏、择将才”。对-污吏搜刮民膏,主张厉行惩治,为官30余年,“清白常存济世心”,洁身气壮,始敢言直谏。在《续和蔡芥舟赠别诗》稿赞:“文庄忠介瓣香浓”;在《与迤柬道蔡芥舟话别诗》安贫守节,“我亦菜根频咬断,何曾弹铗笑无鱼。”在给友人诗中说,“年来悟得长生诀,不在金丹在汗丹”,愿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同治十三年(1874)病卒于云南任所,享年69岁。一生著作很多,有诗文集《白鹤轩集》二卷传世,部分诗收入《溟南诗选》。

同年(公元180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874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