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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玺

[清]

韩国玺为[清]

  韩国玺(xǐ),字晴岚,茌(chí)平(今山东茌平县)人。《山东通志•人物》(以下简称《通志》)记载他是“明天启甲子(即天启四年,1624年)举人,清初授湖广(湖北)潜江县令”。康熙《潜江县志》(卷十二•知县宦迹传,以下简称《县志》)记载:清顺治三年(1646)韩国玺“授潜江令”,他也是满清开国的潜江第一任知县。
  顺治三年,清朝虽定都北京,但战火并没熄灭,全国也没有完全统一。当年是南明隆武二年,鲁监国元年,云贵、两广基本上是南明的地盘;浙闽大部分地方还是明鲁王总兵王之仁把守着;江西明总督万元吉还率部与清军在作战;农民起义军领袖张献忠也正与清军激战;郑成功率兵在海上抗清。
  明末清初近十年,潜江成为兵家必经、必争之地。崇祯十六年(1643),李自成攻下承天、襄阳、潜江等地,并在襄阳自称顺天王,明朝-及家属很多都被诛杀,接着清军又剿杀李自成的人马,朝政和-更替如走马灯式几个月、几天都可能发生大的变化。因而大清定国之初,百姓经历改朝换代多年的战乱犹如惊弓之鸟。韩国玺这位知县,面对惊魂不定的民众,面对撂荒失种的大片土地,面对一贫如洗的衙门,面对百废待兴的城池,心急如焚。为了减轻百姓的负担,力戒旧时县衙的奢侈浪费之风,他决定先不新修县衙,不添置贵重物品,一日三餐粗菜淡饭,他甚至亲自躬耕于亩,《县志》说他“恬淡植耕,简易为政”。
  韩国玺带头过紧日子的同时,广施仁政,一方面推行清政府的安民、惠民新政,另一方面以减免赋税等策略招募、鼓励外流人员回籍复耕种地。此时不断有南下作战的清军途经潜江,有的要在潜江休整,有的要在潜江补充粮饷。《县志》载:“禁旅大师迭至,军之所需,难以计亿”,这些都要韩国玺去承办,而韩国玺深知经过多年战乱的潜江百姓极贫困苦之状,加之他此前已向百姓公告了鼓励农耕不乱收费的惠民政令,不忍心再向百姓收取额外税费,因此,军之所需的临时加派任务都被他一一推辞了。《县志》载:“国玺身当荼(tú,苦菜;古时同涂,涂炭,极困苦的境况)苦,必不以无名之费取诸民,故三年之内,潜人不知有兵”。
  韩国玺体察民情,时刻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之举,累次借故不完成上峰交办的差事,无形之中得罪了上司,多次遭上峰指责批评甚至辱骂,但他爱民之心毫不改变,由此三年任期满,被罢官归里。
  《县志》载:韩国玺“去之日,行李半肩而已”,前来送行的耆老乡绅和百姓无不悲戚流涕。此举打破了旧时-“千里为官只为财”“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敛财贪赃之定律,为为官者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通志》记载:归里后的韩国玺杜门谢客,潜心著述,“著有《高士传》《大学衍义》行世”。
  韩国玺简政爱民,廉洁奉公,不畏权贵,不图名利之德行,让潜江民众久久不能忘记,事隔十五年后的清康熙三年(1664),潜江的乡绅父老-颂扬其德行,要求为其树碑立传,后获准“祀名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