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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嘉淦

[清][公元1683年-1753年,清朝大臣]

孙嘉淦为[清][公元1683年-1753年,清朝大臣]

  
孙嘉淦
  孙嘉淦(1683年-1753年),字锡公,又字懿斋,号静轩,山西兴县人,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以敢言直谏而出名。
  孙嘉淦从小家境贫寒。他利用劳动余暇,刻苦读书,掌握了大量知识。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举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
  忠言直谏
  孙嘉淦在清朝雍正年间任职,享有正直名声。他敢于直言争辩,扶正祛邪。因此,也常受到打击。但他无论居住乡间,还是任职朝中,都能至诚待人,始终保持忠言直谏的品质,成为当时受人敬慕的一位官员。
  清世宗雍正靠玩弄阴谋手段夺得帝位后,下令朝中大臣,凡对他的奏章,一律密封上送。孙嘉淦在上疏中,针对雍正破孩自己的兄弟、大肆授官、无故用兵三事,尖锐地提出“请亲骨肉,停捐纳,罢西兵”三条建议。雍正接疏看后,非常生气,召集朝中大臣,传阅议处,说:“孙嘉淦原是这样一个狂生,决不能让他留在翰林院”。吓得诸臣都不敢说话。只有大学士朱轼回答了一句:“嘉淦确实是够狂妄,但他敢于直言进谏,为臣也很佩服他的胆略!”雍正想了想也说:“朕亦服其胆!”孙嘉淦总算没有受到处分,后来反倒升为国子监司业。
  孙嘉淦为祭酒时,曾荐其弟孙扬淦为国子监丞。后来,他又负责对宋镐、方从仁等人的教育培养。当学习期满,引荐给雍正时,孙嘉淦说:“宋镐、方从仁都有教学,可委以重任。”当孙嘉淦有发现方从仁的所作所为名不副实时,于是又直方上疏说:“方从仁不怎么样,实在不值得使用。”这使雍正很生气,斥责他反复无常,欺蒙圣上,为此将他撤职,交给刑部治罪。刑部提出,孙嘉淦犯了欺上之罪,准备将他斩首。这时,雍正又对朝中大臣说:“孙嘉淦太憨厚,他有优点,就是不爱财。”又免了他的死罪,把孙嘉淦发落到户部银库干些杂事。
  孙嘉淦出狱后,到银库服役。当时,执掌户部大权的是果亲王允礼。他一向认为,孙嘉淦是担任过朝中大臣的人,如今被罢免,到银库服事,一定瞧不起、也不会去干会计之类的小事,以后,又听到流言蜚语,说孙嘉淦为了收买人心,取得好名声,对收交的银两,一概不去核数。为了弄个明白,果亲王允礼亲自察访此事。他到银库检查,所查结果,同传说的完全两样。他进入库场,又看到孙嘉淦正和吏卒等差役人员在一起,不辞劳苦,又是记帐,又是搬运,还拿着秤一份一份细细地称。他所收得的银子,都集中起来固定地放在一个地方,取来复称时,没有丝毫差错。这件事传给雍正皇帝后,雍正愈加器重他。雍正十二年(1734年),任命他担任河东盐政。
  多次上疏
  孙嘉淦精于理学,曾以孔孟之学为纲多次上疏。高宗弘历(乾隆)于1735年即位后,孙嘉淦被召见京师,先以侍郎候补,后授吏部侍郎,又迁都察院左都御史。孙嘉淦想到高宗初政,春秋方盛,乃上疏提出:“治乱之循环,职阴阳之运行。阴极盛而阳生,阳极盛而阴始。事当极盛之地,必有阴伏之机。其机藏于至微,人不能觉;及其既著,积重而不可返。此其间有三习焉,不可不慎戒也。”怎样做到慎戒呢?他提出,“耳习于所闻,则喜谀而恶直”;“目习于所见,则喜柔而恶刚”;“心习于所是,则喜从而恶违”;“三习既成,乃生一弊。何谓一弊?喜小人而厌君子是也。”接着他对“三习一弊”又详加论述。这些精辟的见解受到乾隆皇帝的赞扬,并将孙嘉淦的上疏当朝作了宣示。
  三年后,孙嘉淦被任命为直隶总督。当时京辅一带,酒禁甚严,尽管如此,违法的人还是很多。但是,地方官吏都不敢向上报告。孙嘉淦上任后,根据实情,上疏提出:“禁酒原在灾年,现处丰年,不宜再禁。造酒之物,本非朝夕所食,豆皮、大麦、谷糠、黍谷之类,原属弃物,杂而成酒,可以得价,其糟可饲六畜。化无用为有用,非作无益害有益也。”他又进一步指出:“利所不在,虽赏不为。利之所在,虽禁弥甚。烧锅禁则酒必少,酒少则价必贵,价贵而私烧之利会倍于昔。会倍之利所在,民必性命争焉。孟子曰:‘君子不以所养人者害人’,本为民生计,而滋扰乃至此,则立法不可不慎也。”乾隆接到孙嘉淦这份逻辑性强、论证严密的上疏,认为他的建议对民生确为有利,决定对禁令作修改,使酒禁较前有所放松。
  为民雪冤
  孙嘉淦不畏权贵,在办理民讼冤案上,也能坚持正道,政绩卓著,被人们称誉。关州有一疑案,多次派人处理,始终没有结果。乾隆特命孙嘉淦前去审理。他经过调查了解后,没用多长时间,就把受冤枉的十多人全部解脱了。以后,他一连处理多起被诬、被陷、被株连的冤案,都使其-大白,平反昭雪。
  以后,他又致力于治理永定河、子牙河、南北运河。先后任湖广总督、福建总督、左副都御 史、工部尚书、翰林院掌院学士。
  史家在为孙嘉淦作传时,对他的一生为人处事作了简要的概括:“嘉淦居官为八约,曰:‘事君笃而不显,与人共而不骄,势避其所争,功藏于无名,事止于能去,言删其无用,以守独避人,以清费廉收。’用以自戒。”
  
同年(公元1683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753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