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河北省> 石家庄市> 高邑人物

李渭

[清][公元1685年-1754年]

李渭为[清][公元1685年-1754年]

  李渭(1685—1754),字菉涯,号素园,直隶高邑(今河北高邑县)人。康熙六十年(1721年)进士,授中书舍人。后擢刑部主事。雍正二年(1724年),任岳州(今岳阳)知府。其时,雍正皇帝为整饬吏治,需了解下情,特准李渭为其耳目,可以密折直接奏事。也因此为湖南官员嫉妒,不久即遭弹劾去官。后授武昌府同知,因母丧未赴任。丁忧期满,授四川嘉定(今乐山)知府。
  李渭至嘉定任,即因断案据理直言得罪上官,但仍不改耿直强项。任中遇重庆水患,李渭亲驰前往,勘察灾情、开仓赈济,不遗余力,救活许多百姓。后因父丧归家,守孝期满,授河南彰德(治今安阳)知府。任中疏浚万金渠,建水闸,彰德千余顷农田得利数十年。境内漳河隔断南北,李渭捐资于丰乐镇修桥,两岸变通途。雍正八年(1729年),李渭因政绩卓著,升山东盐运使。十二年(1734年),山东水灾,灾民食树皮草根,饿殍遍野。李渭上疏具陈灾情,力主从速赈济。十三年(1735年),升山东按察使,继任山东布政使。针对灾荒频仍的山东,李渭以明人著述为据,道:“甘薯可生食、可蒸食、可煮食、可煨食。可切为米,晒干可作粥饭。可磨为粉,晒干团为饼饵。共造粉之法,取薯卵洗净和水磨细,仍以大缸贮水,淘去浮渣,做法同藕粉,渣可饲豕,将其粉作丸,与弥珠细谷米无异”。于是,结合山东的土地,气温、雨量等自然条件,取长补短,因地制宜,发展为《种植红薯法则十二条》,于乾隆十七年(1752年)十二月向全省颁布,“以种薯为救荒第一义推之其可以裕盖藏,备凶荒”,颁行全省,对解决山东饥荒起到很大作用。直隶无极县令黄可润在德州见山东种薯已“家传户习”,因引进20名老圃到无极县教习,对直隶种薯有开启之功。可承想对那位在山东推广种薯的,却又是直隶人。
  李渭为官能持大体,遇事敢当,不避嫌疑。后官至安徽布政使。乾隆十九年(1754年)卒,终年70岁。
  李渭为高邑李第10世,其第7世祖李标为明崇祯内阁首辅,崇祯十七年(顺治元年1644年)十二月五日(按月份为1645年)戌时病逝,卒赠少傅,谥文节。-星赠李标弟李核诗云:“唐代诗人属李家,君今兄弟更才华。琢成一字千金贱,连玺庭前未足夸”。李标弟李柱(李栩),字国任,拔贡,任山西徐沟县知县,-星妹夫(和王元膴能联姨表亲)。康熙五十二年,高邑县令张赞祥在旧县衙西创建二贤祠,内祀明吏部尚书赵忠毅公南星,大学士李标。高邑县李家庄村东南有李氏祖墓,建于明朝,座北朝南,占地100余亩,渐毁于20世纪50至70年代。
同年(公元1685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754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