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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士林

[清][公元1684年-1741年]

徐士林为[清][公元1684年-1741年]

  徐士林(1684~1741),字式儒,号雨峰。文登县爬山后徐家村人。康熙二十三年生于贫寒农家,自幼奋志励学。康熙五十二年中进士,任内阁中书,后升礼部员外郎;雍正五年任安庆知府,五年后又升任江苏按察使;乾隆五年任江苏巡抚,终年五十八岁。
  在任安庆知府期间,徐士林工作勤勉,常常废寝忘食。史载徐公曾因听讼耽误用餐,家人送来粽子为膳,他边判边吃,下筷以朱砂为糖,致胡须两唇尽为红色。为勉励自己,儆尤属下,徐士林在知府署亲题楹联:“供长生位,刊德政碑,莫非世俗虚文,试问哪件事轰轰烈烈,堪配龙山皖水;贴盟誓联,挂回避榜,都是官场假象,只要这点心干干净净,无愧白日青天。”对仗工整、掷地有声的58字长联充分展示了徐公为官的风范。他常常微服私访民间疾苦,为民兴利除弊,打击豪强,深得民众的爱戴,因此,百姓叫他“徐青天”。
  徐士林尊重法律,严格依法办事。安庆知府大堂上有他亲笔题刻对联昭告内外:“非真冤莫来告状,听法堂鼓三通,也要心惊胆落;是良民且去耕田,住茅屋饭一饱,何等梦稳神容。”他听断如流,清操自励。徐士林每定一案,必先摘大略牌示,然后才发文册,使官吏不能从中作奸。他常选典型案件,让僚属试判,以“试其才”。他再三告诫:执法过于严苛了,易激化矛盾;轻了,则助长坏人坏事。他认为,法律如同医书《本草纲目》一样,种种案件千头万绪,像病人经络虚实一样复杂,同样照《本草纲目》行医,不善于用药的会治死人;同样照法律办事,执法不当也会有严重后果。在任安庆知府期间,徐士林判明了很多疑案大案,安徽巡抚程元章因此非常倚重他,多次委派其处理积压旧案,他曾在复审一起上诉案件时批评原审-谢县令“不论底契,不讯代笔之人,只泥印纸贴改二字,反以一笔挥成之议约,疑其字密墨重,断为捏改,何其固也。”,在徐士林的明察详审之下,“活人无数,而又无一幸免者”,改正平反了很多冤假错案,深得民心。他重视案情、案例、判词的记录整理,判牍《守皖谳词》及《守皖谳词补遗》记载了他在安庆秉公断案、耿介不阿、“治狱如神”的传奇,也为后人留下了一份珍贵的司法历史资料。
  徐士林重视教育,坚持鼎力相助。曾对敬敷书院“大加葺治,前建碑亭,中为礼让堂,左右增号舍,赐金千两并学田110亩,”此举大大改善敬敷书院的办学条件。
  徐士林秉性质直,终生清正廉洁。他曾在一首诗中这样写道:“乾坤岂是无情物?民社还依至性人。不有一腔真热血,庙堂未许说经纶。但使无颜皆可富,若非有骨岂能贫!双睛不染金银气,才是英雄一辈人。”他是这样写的也是这样做的,徐士林历康、雍、乾三朝,三十余年“清勤敬慎”,为政清廉,堪称师表。史赞其“立身端方,历宦途不为干谒。其任京师,非公务未遂与公卿接比;为道府与督蕃臬交,未尝一馈送,其守身之严谨可知也。”“看阶前草青苔绿无非生意,听墙外鸦啼鹊噪恐有冤魂。”这是他任职时在大堂自题的楹联。“三秋刚报赛,休辜美景良辰,请先生闲谈。谈问地方上士习民风,何因何革;五簋可留宾,何用张灯结彩,教百姓都看。看想平日间竞奢斗靡,孰是孰非。”这是徐士林任江苏巡抚时写的一副府衙联。从这些别致新颖又明白如话的对联中,也可知徐士林的为官之道。
  乾隆六年(1741年),积劳成疾的徐士林病逝于任上。乾隆皇帝得知后极为悲痛,称其为“一代完人、千秋典范”,下诏破例将他祀于京师“贤良祠”,与开国元勋和辅佐重臣同等待遇,并赐金井玉葬。据清史记载,整个清代,地方官入京城贤良祠者仅有二人,而徐士林则为第一人。(作者单位:安徽省潜山县纪委)
  
同年(公元1684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741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