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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家燮

[清][公元1766年-1811年]

邹家燮为[清][公元1766年-1811年]

  邹家燮(公元1766-1811年),字秀升,号理堂,生于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江西乐平镇桥镇墩上邹家村人。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解元,嘉庆六年(1801年)进士,旋殿试,以一甲第三名钦点探花,授职翰林院编修,后任录馆纂修官、文渊阁校理、江南道监察御史、礼科给事中等职。
   一次仁宗亲临翰林院,邹家燮恭敬地呈上自己编修校理的书刊,仁宗看后比较满意,列为二等成绩,赐给《味除书室全集》和犀砚、宣纸等珍贵物品。不久,还派他赴贵州担任副考官。邹家燮作风正派,审卷认真,得到了大家的好评。
   嘉庆十一年(1806年),授江南道监察御史。当时各地缺额补员,可以由总督、巡抚指名选
  拔。邹家燮认为这样做可能会有人营私舞弊,就奏明皇上,提出补员名单一定要经朝廷核实的建议。
   江西巡抚金光悌走马上任不久,上本启奏说江西巡抚、藩司、臬司、盐粮各巡道及各州、县均有大量未了结的悬案,计万余起。拟请以巡抚为首,成立一个总局,专门清理所有悬案。邹家燮也呈一奏疏,反对金光悌的提议,请成立总局弊病很多。巡抚问案,实属有名无实;案件转递,事隔多年,反不易查清;总局容易出现舞弊、-、0等现象;总局一设,各司、道及地方机构势必废驰……所以他主张仍由各司、道及地方机构自己处理。仁宗批准了邹家燮的奏疏。后来,他调升礼部给事中,在查处禄米、南新等金库时,也一如既往,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知无不言,敢于和不良行为作针锋相对的斗争。
   嘉庆十六年(公元1811年)九月初五,他在祭母时,心情十分沉痛。次日突然中风死去。其遗著因用语犯忌,多所失传。
  同年(公元1766年)出生的名人:

卿祖培 (1766~1822) 广西自治区桂林市灌阳
王引之 (1766~1834) 清代训诂学家 江苏省扬州高邮市
顾鹤庆 江苏省镇江
陈希曾 (1766~1816)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
爱新觉罗·永璘 (1766~1820) 北京市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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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公元1811年)去世的名人:
戴衢亨 (1755~1811) 西江四戴,清朝兵部尚书 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
费淳 (1739~1811) 清朝兵部尚书 浙江省杭州临平区
仲振奎 (1749~1811) 江苏省泰州海陵
李马二 (1715~1811) 海南省白沙
爱新觉罗·长麟 (?~1811) 满洲正蓝旗 北京市
赵谨 (1749~1811)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