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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深

[宋][公元1050年-1130年,宋朝宰相]

余深为[宋][公元1050年-1130年,宋朝宰相]

  余深(约1050—1130年),字原仲,北宋时期罗源人,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进士,官位太宰(副宰相),进拜少保,封丰国公,再封卫国公加太傅。《宋史》、《八闽通志》、《福州府志》、《罗源县志》皆有传。
  第一次拜相
  余深登元丰五年(1082年)进士。崇宁元年(1102年)为著作佐郎、太常博士。历司封员外郎、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兼侍读。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长官,而御史台掌纠察官邪、肃正纲纪,类似现在的纪委。有案件牵涉到-的,则御史台亦应派员参与办案。崇宁末年妖道张怀素谋反事发,案下开封府与御史台共审,余深在与开封府尹林摅共治此案时,两人都同意除主犯外,其余有同张怀素来往的-信札都焚毁。大观元年(1107年)五月,案结。二年九月,余深自试吏部尚书升尚书左丞。三年四月,加中书侍郎。四年二月,加门下侍郎(左副丞相)。同年五月,以资政殿学士出知青州。史书称他在三年六月蔡京第一次致仕以后,便“深不自安,
  累疏请罢”。
  第二次拜相
  政和二年(1112年)五月,蔡京复太师位。六月,余深也复门下侍郎。七年,进少宰兼中书侍郎(蔡京当了太上宰相,改左相为太宰、右相为少宰)。宣和元年(1119年)拜太宰。加少保,封丰国公,再封卫国公。宣和二年,以《哲宗宝训》成进少傅。时蔡京等六贼大兴花石纲,苛剥百姓。福建原有的贡花果的责任也日愈加重。仅举荔枝为例,《三山志》载:荔枝干,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岁课六万颗,宣和于祥符数外进八万三千多颗;园荔枝(即鲜荔枝),崇宁四年(1105年)定十万颗,宣和中增十万零六百颗;均翻了一番。问题还不仅数量增加了,还在于当地官吏乘机搜括百姓。有鉴于此,余深向徽宗进言“福建以取花果扰民”。这也许是余深一生中做的惟一一件好事,但因此开罪徽宗,同年十一月,余深以少傅、镇江军节度使回知福州。后来,鉴于朝中-蔡京父子的越来越多,余深遂乞致仕,落户于福州西门内。
  致仕宣和五年(1123年),福建提刑、权福州事俞向为拍已致仕的宰相余深的马屁,把九仙楼下之东初名“爽心”后名“赏心”的阁以余深衣锦还乡典乡郡,故更名“衣锦阁”。余深在西门的宅第宽闳深远,大概也不免“侵渔百姓至寺其屋庐以广第宅”(《(正德)福州府志》称郑性之丞相府清风堂语)的嫌疑,该处也因而被称为余府巷。有意思的是,“富不过三代”,到了明朝,余深府第已辟作怀安县学矣。
  人物评价
  名列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宰相全传》中。他因由0臣蔡京引荐,故多遭时人非议,如《宋史》。但后人多给辩解,到了明朝的《大明一统志》就将他列入“人物传”中,并称其忠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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