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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豫

[宋][公元1049年-1117年]

陈豫为[宋][公元1049年-1117年]

  陈豫(1049~1117年)
  字子由,建阳考亭人,北宋丞相陈升之的侄儿,得荫补秘书省秘书郎。他初入仕途,任阳武县(今属河南)尉,考绩显著,先后充任永嘉(今属浙江)、陇城(今属甘肃)知县。陇城滨河,每遇连日大雨,官署民房尽没水中,公私深受其害。豫上 书请徙新址,得准。择高处筑新城,百姓从此得以安居乐业。县民感其恩德,为他立了生祠。后经推荐,改任江西铅山县知县。历任陕西延安府敷政县知县,河南应天府柘城县知县、陕西澄城知县。
  陈豫喜济困扶危,道义相助。刚赴柘城上任时,适遇原知县得病暴卒,家贫无法殡敛,便为他料理丧事。因陈豫的影响,同僚和县里士大夫也都捐资助丧。他还将原知县的遗属送回家乡。
  陈豫治理州县能勤政爱民,很有威信。征收夏秋赋税时,他派人拿着告示牌立于衙门外,上面写着交纳赋税的日期。届时不用上门催征,百姓自来缴纳。他还亲自写下劝农诗20首,勉励百姓勤于农事。
  不久,陈豫又改任路通直郎,彰武军(今属甘肃)节度判官,经略司干办。任期满后,又提举陕西路籴买。当时,他发现西北边塞军粮多被官吏合伙-,中饱私囊,致使军中无隔宿之粮。陈豫改变运粮惯例,由商人承籴,运往西北军营,给以优厚运价,不准官吏介入运粮事务,很快就解决军粮短缺问题,因而立了大功。他主张要从根本上解决军粮的短缺问题,必须利用边境石堡寨数千顷肥沃土地实行军屯,筑垒其中,重兵把守,以扼制敌人。无战事则耕种,有战事时则作战。他报请朝廷军屯,获准,赐驻军“威德”称号,陈豫掌管军中弓箭手,亲自在陕西边区中挑选壮丁,组成弓箭手队伍,让各人占有多寡不等的土地,卒长另配一匹马。军中自大将至校尉,都参与筑堡、侦察及抓捕入境的敌人,军功大的升官,小的奖励金银。这些计略均出自陈豫。
  陈豫不仅治军有谋略,且知人善任,爱护人才。他说,驾御将士,应当让他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勿拘于成法,然后可使蹈白刃,赴水火。杜大中是一个豪纵爽迈,不拘礼法的人。一日犯法,降为卒长。陈豫惜其才,写信嘱咐友邻军帅,要好好对待他。大中果能挺身杀敌,成为一员骁将,名闻军中。
  陈豫四任边关,战功卓著。在朝中任朝议大夫,人们都以他没能带兵独档一面为憾。晚年向朝廷奏言乞回内地,得准,任济州(今属山东)知州。适逢大旱,飞蝗遍野,与百姓抗旱治虫,岁获丰收。请任安闲祠官,命提举舒州(今属安徽)灵仙观。不久得病,上 书卸任。于徽宗政和七年(1117年)卒于沂州(今山东临沂县),终年6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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