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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建隆

[明]

余建隆为[明]

  余建隆,号熙廷,开化北乡人。为人简朴刚直,处事方正不苟。由万历丁酉(1597)恩贡,吏部考选第一,择优录用为黟县知县。按照旧规,知县的日常生活,都归里总负责供应。每月初一,照例还有礼物馈送,称为“月旦礼”。建隆莅任之后,为减轻地方经济负担,认为这种供应方式不妥,应适当予以修改,月旦礼劳民伤财,则更不应该收取,即下令取消了它。第一个孙子出世时,有个丞史因公往府办事,为讨好上司,特意带着银钏、彩裳前去贺喜。建隆办完公事回寓所休息,发现这些东西,惊问:“此物从何而来?”家人如实回答是丞史送的,建隆沉着脸说:“为官一任,要造福一方,凡不义之财绝不能要”。于是按照老爷吩咐,马上将这些礼物全部退还原主。辖区内有个富家子弟胡作非为,触犯了国家法律,眼看就要被抓起来判刑了,他的家属得知消息,拿了数千金赃款到建隆家行贿,条件只有一个:“冀稍缓庭质”,也就是希望县太爷不要抓捕归案,不要忙于升堂,更不要把证人带到法庭上来对质,让他腾出时间,有个营私舞弊的机会,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余建隆铁面无私,公事公办,当场拒受贿赂,也严词拒绝了犯属的无理要求。
  不久,以清苦不合时宜为由,朝廷对他明升暗降,左迁到顺德府担任经历(官名),旋即又被派往贫穷落后的山西省永和县任知县。官职变来变去,而砺操愈贞,丰裁益峻,清正廉明的为官本色始终没有改变。他乐道安贫,忠于职守,处处为百姓着想,办了不少利国利民的实事。后来因为年纪大了,告老还乡,除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没有积攒多少财物。简单的几件行李,手上拿都不够拿,根本不需要装东西的箱笼,当然也不需要公家安排车马护送。离开县署那天,隰州太守方公实在过意不去,特意备了薄酒,亲自跑来为他饯行。他俩正在把酒临风依依惜别之际,事有凑巧,忽报附近有地坎塌陷,挖得大宋古钱一窖。方公高兴地说:“此天为廉吏赐也。”立即下令派人把一窖古钱如数拿到银庄里去兑换成现金,作为上司奉送给余建隆回家路上的盘缠和退休-的安家费。建隆知道地下宝藏乃属于国家财产,理应上交国库,不能以感情代替政策。所以他宁苦勿贪婉言谢绝,坚决不要这笔地下冒出来的意外横财,仍然坚持与一个跟随多年的仆从一手提行李、一手拿雨伞,千里迢迢风餐露宿走路回家,送行的百姓、-和沿途看到的人没有一个不发出由衷的感叹:余知县真是个难得的清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