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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经

[明][公元1439年-1510年]

周经为[明][公元1439年-1510年]

  周经,字伯常,太原阳曲人。生于正统四年 (1439),卒于正德五年(1510)。少年时,母慈父肃,家教颇严。逮长成,精于学。20岁乡试中天顺已卯科举人,21岁会考,中天顺庚辰科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成化中叶,周经被选为侍读、中允,侍读皇太子朱樘于东宫,某日,讲《文华大训》,依例太子站立拱听。阁臣怕太子劳累,议请坐下听讲。周经则说:这是0规矩,不可偏废。耿直率真之性,跃然纸上。成化二十三年(1487),太子登基,是为孝宗,周经亦晋升为太常少御,兼新君侍读。
  弘治二年(1489),孝宗提擢追随左右侍读多年的周经为礼部右侍郎,旋调吏部进左侍郎。通政经历沈禄,乃张太后姑婿。一日中官传旨刑部擢沈禄本司参议,时吏部尚书王恕在告,作为左侍郎的周经对中官说:“非面承旨,又无御礼,(我)不敢奉诏。”(见《明史》)王恕却要依旨而行。周经与王恕遂上疏争论孰是孰非,此事没有得到制止,不了了之,却成为诸朝臣颇为忌讳之事。未几,灵寿(今河北灵寿)奸民公然献地,贿赂中官李广,户部众仍因意见不同争执不下。周经却倡议九卿疏争,明辨是非,终于将献地行贿者绳之以法。
  弘治八年(1495),文武朝臣以灾异陈时政。周经上 书奏章,斥责灾年仍戏乐之事,辞语颇为真切。弘治九年,代叶淇为户部尚书。其人,宽逋缓征,裁节冗滥,四方告灾,而其属吏挟势行私者不可胜纪。对此,周经不思群奸谗毁,按大明成法,上疏揭露,提出弹劾,无所顾忌。奉御赵瑄,胆大妄为竟将雄县之地,私献东宫太子。周经悉知此事,乃如实上奏弹劾赵瑄,直至将其下狱治罪。
  九边重镇大同,欠缺战马,兵部马文升请用太仓之银购马。周经驳斥:“粮马各有司存,祖训六部毋相压,兵部侵户部权,非祖训。”(见《明史》)孝宗以为周经言之有理,遂改拨太仆银给之。给事中鲁昂,请尽括税役金钱输太仓,周经则疏奏:“不节织造、赏赉、斋醮,木土之费,乃欲括天下财,给事言非是。”(见《明史》)内宫传旨索灯费白银二万两,周经据理力斥,坚持不给,仅上述几事,足见周经为官、为人、行事,刚介方正,果断敢为,时时处处以国家纲纪为准绳,不畏权势,不怕高官。即便是皇家行事,有违律典纲常,亦以理抗争,强争硬谏,不惜生命。所以弘治朝时,宦官、贵戚、权臣、大吏,皆惮而嫉之。惟孝宗朱樘,深知其嫉恶如仇,敢谏无忌,忤旨不恤,确属无私,遂每谏多准。
  有明一代,宦官弄权,朝臣忌惮,周经却诤言直谏,无视阉臣,大太监李广死,朝中众臣纷纷投好,多有馈赠。皇帝得到朝臣与馈遗簿籍,大怒。有人乘机中伤周经,说他与李广有染,周经即刻上疏:“昨科道劾廷臣奔进李广,阑入臣名。虽蒙恩不问,实含伤忍痛,无以自明。陛下试思(李)广在时,曾言及臣否?且交结馈遗簿籍俱在,乞检曾否有臣之姓名。臣但有寸金、尺帛,即治臣交结之罪,斩首市曹,以为竞奔无耻之戒。若无干涉,亦请为臣洗雪,庶得展布四体,终事圣明,若令含污忍垢,即死填沟壑,目目不瞑!”(见《明史》)这一段史载虽属文言,或许难懂,但个中大意一读便明白,周经之人、之情,足见一斑。
  孝宗看到他的疏奏,更知其乃性情中人,遂具实给以安慰。弘治十三年 (1500),年愈花甲的周经上章乞休。孝宗念其年事已高,遂准奏,加赠太子太保。廷臣纷纷上章,请留之,荐者多80余疏。周经致仕后,迁父周瑄遗骨回阳曲,葬之城郊西山裴村,请大学士刘翊志铭。南京原墓为衣冠冢。五年后,孝宗死,武宗继,言官复谏,重启周经入朝,诏为南京户部尚书。时恰逢周经之母新逝,丁忧未任。正德三年(1508),丁忧期满,周经之婿、兵部尚书曹元方,言岳丈虽老,尚可用,武宗复诏为礼部尚书,不允辞。周经无奈只好赴赵京(北京)就职,怎奈年近七旬,风烛残年,上任数月,疾病缠身,谢恩致仕。两年之后病笃故里,时正德五年(1510)三月,终71岁,诏赠太保,谥文瑞,葬父侧,大学士杨廷和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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