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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鉴

[明][公元1442年-1522年,明朝股肱之臣]

何鉴为[明][公元1442年-1522年,明朝股肱之臣]

   何鉴(1442~1522),字世光,号五山,新昌人,明朝著名大臣。少为诸生时輒负大志,曰:出而不忠于君,入而不孝于亲,岂不惭负天地,羞七尺之躯哉?领成化四年(1468)乡荐,次年登张升榜进士,任宜兴知县,称大治,升山西道监察御史,巡行宣府、大同等地,奏劾巡抚郑宁以下不称职官吏数十人。还巡太仓,总督太监部卒扰民犯法,逮捕治罪,因触怒权贵,被构陷,下锦衣卫狱。不久得释,再巡江北。凤阳(今属安徽)为明朝皇陵所在,禁律苛严,百姓取近境寸木即当死罪,守陵军依仗禁令欺凌百姓,何鉴奏请以山麓为限,他处准予采樵,遂为定例。成化十七年,出为河南知府。当地连年灾荒,何鉴开仓赈济,并条陈救荒十事。成化二十三年,为山东左参政,调四川左、右布政使。
  孝宗弘治六年(1493),以右副都御使巡抚江南,兼理杭、嘉、湖三府税粮。苏淞水灾,发漕米十五万石赈济。与侍郎徐贯疏吴淞、白茆诸渠,泄水入海,水患以除。复巡抚山东,迁刑部侍郎。以母亡离职。弘治十八年还朝复官,兼左佥都御史,往河南、湖广、陕西清查户口,得隐瞒户口二十三万五千余,疏奏善后十事及军民利病,武宗继位后俱付实施。
  武宗正德二年(1507),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守正不阿,屡触宦官刘瑾党羽,时刘瑾弄权,权势熏天,恨其不与己通,坐事罚俸,贫不能偿,刘瑾伏诛后获免。正德六年,召为刑部尚书。时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西等地农民先后起义,兵部尚书王敞镇压不力,朝廷以何鉴代兵部尚书。事平,加太子太保。奏请罢黜贪残官吏,停止不急工役,还民故业,贷以耕牛及种子,免徭役三年,皆被采纳。八年,宁王朱宸濠要求复置护卫,何鉴竭力阻止。都督白玉以失事罢官,厚贿武宗佞臣求复官职,何鉴执意不从。后诸佞臣使人揭发何鉴家僮受贿一事,交章弹劾,遂致仕。九年以后,嘉靖元年(1522)卒。著有《五山奏疏》、《五山吟稿》。
  何鉴仕宦期间,曾因父母丧事两次回乡,关心地方事业,先后请筑长堤,度田(丈量田亩),减军需,革冗员,改京运,除徭役,减图里(撤并乡里),救灾荒,迁仓廒,修通衢,凡十事。县人颂其德,称何十德,又称十德公,为之立祠,并录其生平事迹及诗作,辑为《五山乡评录》、《五山先生传》及《重庆堂诗》3卷。《明史》有传。
  何鉴身历明朝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可称四朝大臣,历任多处地方高官,每至一地,雷厉风行,革除弊政,多有惠政及民,声望卓著;后在朝廷危难之际,又先后出任刑部及兵部尚书等重职,不阿权贵,敢于直谏,文武双全,忠心耿耿于明朝,力挽狂澜于既倒,可称明朝中后期满目腐败之中难得的中流砥柱股肱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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