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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光汉

[公元1912年-2005年]

于光汉为[公元1912年-2005年]

  于光汉同志生平(1912-2005)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原劳动部副部长,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党组副书记于光汉同志(正部级),因病医治无效,于2005年8月11日22时0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于光汉同志(原名李怀珠)1912年9月23日出生于河北省平山县。1930年9月在河北邢台第四师范学习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支部书记。1931年在平山县发展党的组织,领导创建了平山第一个中共党支部,是平山县党组织的创始人。1935年后历任尧内工委书记、直南特委宣传部部长,在-下发展党的组织,组织农民暴-动,开展不屈不挠的对敌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晋冀边区特委军事部部长、冀西游击队政训处主任。1938年后历任冀南区党委组织部部长、冀鲁豫省委组织部部长,领导组织冀南抗日根据地党的建设,培训党的干部,发展壮大抗日武装力量,开展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1939年11月奉调到延安中央组织部地方科,后在延安中央党校一部学习,任第五支部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赴东北工作,1945年任齐齐哈尔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市委书记。1946年任嫩南省委秘书长、龙江特委委员兼林甸县委书记。他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发动群众建立革命政权,开展土地改革和反霸清匪斗争,狠狠打击了 武装势力。沈阳解放后任中共沈阳南市区委书记,组织人民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为我党接管大中城市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革命斗争年代,他不畏艰难险阻、舍生忘死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于光汉同志先后担任政务院人事部二局局长,劳动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劳动总局副总局长、党组副书记。在劳动部工作期间,主管企业职工的劳动工资工作,他长期工作在劳动工资战线上,关心职工切身利益,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对新中国经济建设的腾飞,贡献了自己的才智。为我国的人事工作、劳动用工、工资福利等制度的建设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984年,于光汉同志担任第一任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主任,是我国老龄事业的开创者之一。他创造性地提出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方针,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影响。他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实际,建立工作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动员社会力量解决老龄问题,有效地推进了老龄工作在全国的开展,为发展我国老龄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于光汉同志是政协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1992年,于光汉同志离休后,仍然关心党的事业和国家的发展,坚决拥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重要思想,坚决拥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他忠实履行共产党员职责,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即使在病重期间仍坚持读书看报,他念念不忘老区建设,关心老区及灾区人民生活,多次捐款捐物。
  于光汉同志在75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自觉地与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无产阶级党性原则。他一生追求真理,勤奋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他襟怀坦白、光明磊落,维护团结、顾全大局,淡泊名利、严于律己,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具有一个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他爱护干部,宽厚待人,严格要求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是一位和蔼可亲、德高望重的老革命、老领导,在干部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
  于光汉同志的一生事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无私奉献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

同年(公元191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2005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