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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引之

[清][公元1766年-1834年,清代训诂学家]

王引之为[清][公元1766年-1834年,清代训诂学家]

  王引之(1766——1834),字伯申,号曼卿。江苏高邮人,祖王安国为吏部尚书,父王念孙为直隶永定河兵备道,皆以治名物训诂著称。引之幼承家学,根底坚实,乾隆六十年(1795)中举人,嘉庆四年(1799)中一甲第三名进士,因成绩优异授翰林院编修,后擢升至礼部左侍郎,参与纂修《词林典故》,曾任实录馆、国史馆副部裁,道光七年(1827)晋升为工部尚书。王引之为官之道,“不唯阿,不矫激,敷陈密勿,家人多不及知,有古大臣风度。”(支伟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直言议政,嘉庆帝为之地动容:“王引之言人所不敢言!”曾奉旨勘订《康熙字典》讹误,撰成《字典考证》。王引之治学朴实无华,不尚虚文,最忌有枝叶,曾自言:“吾著书不喜放其辞,第一事就本事说之,栗然止,不溢一辞。”(龚自珍《工部尚书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引语》)其书札短篇,后人辑有《王文简公文集》。
  王引之幼承家学,精研古义,曾经自言:“吾之学,于百家未暇治,独治经。吾治经,于大道不敢承,独好小学。夫三代之语言与今之语言,如燕赵之相语也;吾治小学,吾为之舌人焉。其大归曰:用小学校经而已矣。”又说:“吾用小学校经,有所改,有所不改。周以降,书体六七变,写官主之;写官误,则为改。孟蜀以降,椠工主之;椠工误刊,则为改。唐宋元明之士,或不知声音文字而改经,以不误为误,是妄改也,则为改其所改。若夫周之没、汉之初,经师无竹帛,异字博矣,吾不能择一以定,则不改叚借之法,由来旧矣;其本字什八可求,什二不可求。必求本字以改叚借字,则考文之圣之任也,则不改。写官椠工误矣,吾疑之,且思而得之矣;但群书无佐,惧后来之藉口也,又不改焉。”(龚自珍《高邮王文简公墓表铭》)简言之,“三改”是对于写工之误、刻工之误、妄改之误,皆勇于改正;“三不改”是异字多的不改,本字难求的不改,群书无佐证的不改。这样有分析有区别的处理,确为校勘学树立了良好的范例。特别是“用小学校经”和“群书无佐证”者不改,最能表现高邮王氏父子校勘学的特点。 王引之作为扬州籍徽派朴学的著名大师,见证了徽派朴学学风影响之盛。其治学态度和方法,体现了如下特色:
  一是以声音通训诂。王引之始终牢记其父王念孙所说“训诂之旨,存乎声音”的理论,并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去。他根据这一理论“触类推之”,“而见古人之诂训,有后人所未能发明者,亦有必当补正者;其字之假借,有必当改读者”,因此作成《经义述闻》,书中因声求义不限形体的例子随处可见,因此而大有创获。这是王引之治学特色,也是高邮王氏父子共同优点,显示我国传统小学的一大进步。
  二是实事求是,不主一家。这是他所推崇的其父王念孙“熟于汉学之门户而不囿于汉学之藩篱”的精神。他在本书序言中引用王念孙所说:“说经者期于得经意而已。前人传注不皆合于经,则择其合于经者从之,其皆不合,则以已意逆经意,而参之他经证以成训,虽别为之说亦无不可。”在本书中对于毛、郑、贾、孔等先辈,都广为采摭。注重证据,不尚空言,对于“经传无征”、“古训无征”的事物,从不强为之解。
  三是注重语言环境,随文释义。书中“揆之文义”、“寻文究理”等语,随处可见,与一般字书、训诂书孤立地搜集经传字词进行概括性的疏证不同。这也是本书与《文雅疏证》惟一的不同之点。惟其如此,《经义述闻》才取得了“凌越汉唐”的空前的成就。阮元为本书作序,曾说:“《经义述闻》一书,凡古儒所误解者,无不旁征曲喻,而得其本义之所在。使古圣贤见之,必解颐曰:吾言固如是,数千年之误解,今得明矣。”
  王引之有著《经传释词》、《经义述闻》等关于训诂、校勘学的徽派朴学名著。
同年(公元176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834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