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安徽省> 芜湖市> 无为人物

郑宏

郑宏为

  郑宏,男,汉族,1963年7月生,安徽无为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现任十二届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1982年9月至1986年7月在安徽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毕业后分配到省委“打击办”任检查员;1989年1月起历任省纪委纪律检查一室干事、副科级检查员(其间:1990年9月至1991年9月在含山县纪委锻炼);1993年2月起历任省纪委纪律检查一室、办公厅综合处正科级检查员;1994年11月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干部处主任科员;1995年11月任省委政法委员会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年9月至2001年9月挂职任来安县副县长);2001年11月任省综治办督导处处长;2001年12月任省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处处长(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5年8月任省综治办协调处处长;2006年6月任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副厅级);2008年3月任省委政法委员会秘书长、省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其间: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挂职任宣城市副市长);2012年8月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正厅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2014年12月任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其间:2017年2月至5月任中央第14巡视组副组长);2018年1月任省政协副主席,省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中共十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