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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世堂

郑世堂为

  郑世堂
  政和县镇前镇下园村人,生于1950年12月。1968年3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5月,郑世堂调镇前分法庭工作,1993年3月调任东平法庭庭长。他扎根山区,多办案办好案,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镇前法庭管辖镇前、杨源、澄源3个高山区特困乡镇的案件。郑世堂一干就是10年,走村串户,步行万余里,足迹遍及各乡镇的山山水水,为群众排忧解难。平时,他善于学习,针对春节前婚姻纠纷多、夏季争水多、秋冬争山多的现象,摸索出“一防二优三快”的工作方法,防患于未然,季节性案件先立案审理,矛盾易激化案件快立快审快结。1984~1992年间,共审结各类案件548件,办理非诉讼案件500余起。其中,1991年创下办案102件的纪录,为全区法院系统个人办案数之最。多年来,他办理的案件审结率和执行率均达百分之百,而且没有一个当事人上诉或申诉。因此,他连续13次被省、地、县法院和政法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被福建省高级法院授予岗位学雷锋先进个人称号,并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郑世堂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一心扑在工作上。身为法官,他办理了许多案件,当事人有想在官司中方便自己的,更有不择手段行贿的,也有事后出于真心实意要表示感谢的,他一律予以婉言谢绝,将财物坚决退回。在他患晚期肝癌病重期间,仍以惊人的毅力,审结各类案件13件。东平的干部群众说,阿堂是雷锋、焦裕禄式的好干部。
  1993年5月21日,郑世堂因病去世。去世后,中共福建省委、省总工会分别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993年11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追认为全国法院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