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山西省> 吕梁市> 孝义人物

郑兴

[隋]

郑兴为[隋]

  郑兴(生卒年不详),隋朝人,祖居汾州永安县永安堡,即孝义大孝堡乡大孝堡村。
  郑兴自小有志向,为人忠厚,孝敬父母。家虽然贫寒,但勤于稼穑,以此奉养父母。父亡后,郑兴数日水浆不服,为父守墓三年。母亲又久病不愈,他常服侍于床前,衣不解带,足不失履,和衣而卧。母亲气血虚弱,五脏紊乱,需食新鲜鹿肉调理,以补瘦弱,益气力,强五脏。但当地无鹿肉,郑兴突发奇想,以自己的肉代替鹿肉,便割自己的股肉为母亲煮食,其母果然病体痊愈。时隰州尉房玄龄听到此事后说:“割股奉亲,乃世之奇事!”并为该村挂匾“孝悌贤乡”。郑兴死后,乡里人民感念其孝,建“郑兴祠”祭祀。
  到唐贞观元年(627),郑兴割股为母治病的事传闻天下,听到的人都为之感动。唐太宗李世民听晓此事后脱口而出:“此人(指郑兴)有孝有义,可为大孝也!”并即下达旨意,御赐郑兴故里永安堡为大孝堡,将县名由“永安”易为“孝义”。
  郑兴虽然是隋朝人,但声名远扬至唐朝,所以世人称郑兴为“唐孝子”,当地至今尚存郑兴遗风,经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