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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忠

[南北朝][公元462年-518年]

于忠为[南北朝][公元462年-518年]

  于忠(462年—518年),字思贤,又字千年,北魏洛阳人。曾官至侍中、领军将军,权倾一时。
  于忠出身名门,是北魏名将于栗的曾孙。初仕孝文帝,任武骑侍郎、太子翊军校尉,被赐名登,以朴直见称。宣武帝时渐被重用,以平元禧之功,封魏郡开国公,宣武帝改其名曰忠。正始二年(505年),为太府卿、使持节,兼侍中。曾为西道大使,代表朝廷巡抚诸州县。其间,他严厉执法,对政绩突出的官吏,及时报朝廷予以奖励,对贪赃枉法、罪大恶极者,刺史镇将押送京城由中央处理,守令以下,就地正法。此次巡视,充分体现了扬善惩恶的作用。后为卫尉卿、河南邑中正,与吏部尚书元晖等论定代方族姓。外戚高肇专权,忌其为人,屡谮之于宣武帝,于忠出为安北将军、定州刺史。延昌初年,迁侍中、领军将军。宣武帝崩,于忠与侍中崔光拥立孝明帝,遂秉朝政,权倾一时,朝野切齿。尚书左仆射郭祚、尚书裴植以于忠权势日盛,劝太傅、侍中元雍贬黜之,于忠遂矫诏杀郭、裴两人,并欲杀高阳王元雍。因崔光反对,元雍幸免。于是,朝廷诏命生杀皆操于于忠一人之手。
  延昌四年(515年)八月,胡太后临朝称制,于忠为仪同三司、尚书令,余官如故。后来,在众大臣的强烈要求下,胡太后不得已才出于忠为使持节、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
  孝明帝熙平元年(516年),御史中尉元匡上奏明帝及胡太后,数说于忠罪状,要求对其惩处。但因为于忠在宣武帝崩后,保护胡太后免遭高太后杀害有功,所以,胡太后竭力庇护他。熙平二年(517年),又拜于忠为尚书右仆射、加侍中、领军将军。熙平三年(518年),于忠卒,谥曰敬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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