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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之翰

[清][公元1639年-1707年]

莫之翰为[清][公元1639年-1707年]

  莫之翰(1639~1707),字紫来,号嵩皋,清,潜江(今后湖莫岭)人。清康熙八年(1669)举人,康熙十年(1670)进士。他是入本书的潜江莫氏家族第四位名人;还是潜江古时有史记载的朝廷高官之一。
  史志找不到传记的名宦
  据康熙《潜江县志》(以下简称《县志》)记载,莫之翰的曾祖父莫汝嘉是明隆庆年间被称“儒行之宗”的潜江名人;祖父莫若玉是清顺治年间为报恩师知遇之恩,破产为其建功德祠堂的著名乡贤;父亲莫与颉虽没什么功名,但知书达理,好善乐施,是当时有名的乡绅;叔父莫与先在清顺治年间曾任高邑知县,是明清时期潜江的四大文学家之一。
  笔者从现有的《县志》等史志书上能找到莫之翰先辈的一些传记类的文字记载,却没有关于他的传记。《县志》中没有其传记,尚可理解,因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志书付梓时,他正在礼部仪制司郎中岗位上,古人遵循“生不立传”的规则,不宜立传。但时隔一百多年,而光绪年间的《潜江县志》中的“人物志”也没有其“传记”,这的确让人费解。论官职,他是康熙皇帝亲自赐封的“通议大夫”,官级正三品,相当于今省部级的-;论业绩,他从知县干起,肯定是政绩卓越才能从七品擢升到三品。如今我只能理解为当时编著《县志》者的疏漏。不过我从他曾祖父莫汝嘉的传记中,还是找到了有关他三十来字的记载,全文照录如下:
  之翰,字紫来,号嵩皋。玉孙,嘉曾孙。历刑部河南司员外郎,礼部仪制司郎中。膺才能选,迁贵西兵巡佥事。翰登第之日,玉犹得目击,积累之报,尤称罕靓云。
  虽然《县志》上没有其传,但他还是入了我的《潜江历史名人传》之列,基于两个方面原因:一是1991年后湖农场发现莫之翰的墓碑,让我对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二是近年来他曾任职过的泗州(今江苏盱眙县)人民对他的赞誉和怀念有加,让我等对他平添了几分敬仰之情。
  出土的碑文略知其宦迹
  早先,笔者曾多次进出后湖农场招待所,目睹其庭院正中竖立的一块墓碑,知其墓主是清康熙年间的通议大夫莫之翰。当时就很想做些研究,可惜那时在副市长的岗位上工作的确太忙,没能挤出时间对它做系统地探究。当莫之翰进入我的“名人传”目录后,我又多次到后湖进行了实地踏访。
  2013年9月17日,我找来了当年发掘并移地安放这块古碑的许先才老人。许老告诉我们:1991年仲秋的一天,后湖农场场部西南面约一公里的莫家岭,几台推土机正机声隆隆在搞土地平整,喀的一声,一台推土地机碰到了一块巨大的石碑,于是师傅停下车来,一看是一块墓葬碑。施工人员一起凑近,抹去其浮土,看到碑上有“通议大夫”几个字,有点文化的师傅即报场领导,场领导再报市文物部门,于是就有了今天招待所院子正中的墓碑。许老还将当年他拓下的碑文送了我一份。这下正好解决了我现场研究古碑文,很多字迹已模糊不清的难题。
  碑文字数不太多,正面竖排的只有两行字。一行是“皇清诰授通议大夫莫公偕妣淑人何太君之墓”;另一行是“康熙肆拾捌年己丑冬十月彀(gòu)旦”。古碑的背面刻有:“莫之翰,号东来,字松嵩,文科进士,郎中,任贵州提刑官,陕西太守,布政司参议,加三级晋阶通议大夫”等文字。古碑中莫之翰的“号东来、字松嵩”与《县志》的“字紫来,号嵩皋”略有差异,我分析可能是他入仕后的改动或者是立碑者的疏忽。
  笔者反复研究有关史料后,大至弄清了莫之翰的宦迹历程。他在康熙九年(1670)中进士后,即被授上高(今江西上高县)知县。在知县岗位上,他廉政爱民,重典治乱,鼓励农耕,疏浚河渠,得到了上高县妇孺老幼的称赞。四年后,他擢升刑部河南司员外郎(从五品);在刑部员外郎岗位上,他督审要案,平反冤狱,工作也十分出色,于是在康熙十七年(1678),升迁到凤阳府下的泗州(今江苏盱眙、泗阳一带,州署在今盱眙)任知州(从五品);在知州岗位上干了五年后,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移贵州提刑官(正五品)。再后来,他任礼部仪制司郎中、陕西太守(实际是陕西西安知府,正四品)、陕西布政司参政(从三品,相当于如今的副省长)。
  碑文的背面还刻有莫之翰生卒年月、墓葬规格、遗嘱等内容。从中我了解到,康熙四十六年(1707)他去世时,先后娶何氏等四房太太,生子七子五女。其长子莫其遇,以贡生身份,授当阳教谕;六子莫彦京,以国学(生)身份,授县丞,后补任知县。墓冢是土围,砖石结构,周长“一百七十七弓(约三百七十四米),广六十七弓(约一百四十米)”。另墓地还附建有寄享堂,三重楹牌,一铁铸香炉,两尊石材花瓶。由此看来就是在清朝,其殡葬规格也是非常高的。可惜斗转星移,春露秋霜,墓及墓地附建物早已不知去处。碑文是他姐夫的弟弟、时任福建布政司参议、本县人涂铨所撰。建墓人还有管家维茂、吕祥等。
  不知何故,碑右侧还刻有他不许袝葬的遗嘱。其遗嘱文是:“先公遗命,茔城内处,不许下葬,勒石以示子孙,违者各房砸碑记鸣,公以不孝论。其遇,泣血谨诚”。
  盱眙人民对他翘指称赞
  莫之翰是中国历史上很有影响的人物之一,“百度百科”就有他的简介。从现今我收集到的资料来看,他干得最出色是在泗州(即今盱眙)知州任上。盱眙人民至今念念不忘的有这样几件事:
  第一件事主他纂修了《泗州志》。1985年台湾成文出版社重新刊印,总共三百六十二页,这为盱眙人民留下了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盱眙现在探究历史文化,进行古泗州城考古、追溯历史等,使用最多的就是这部州志。
  第二件事率领民众抗击百年一遇的洪水坚守州城。据《泗州志》记载,清康熙十九年(1680)六月,淮河流域连续七十天降雨,形成“淮黄并涨,有滔天之势”。莫之翰不畏洪水之凶险,率领民众迎风冒雨日夜坚守在大堤上。但人力无法抗击天威,六月底,黄河决堤又夺汴河奔流入淮,于是淮河、洪泽湖大堤多处溃口,一下子洪水冲进了滨临淮河和洪泽湖的泗州古城。志书上这样写道:“淮大溢,外水灌入如建瓴,城内水深数丈,樯帆往来可手援堞(dié,城墙上的齿状矮墙)口。甚矣哉,官若浮鸥,民皆抱木而逃,自是城中为具区矣”。
  第三件事至今媒体都在大力宣传。面对城池、州府尽淹水中,百姓流离失所的惨境,欲哭无泪的知州莫之翰没有逃离,更没有被灾害所吓倒,莫之翰先是将衙署移至城墙上,搭棚驻守,现场指挥救灾;当洪水漫至城墙上后,他又将衙署移至河堤高处,继续坚守。对莫之翰在这场抗灾中的表现,笔者先后读过三篇文章,从中可窥视其做官的风范。
  第一篇是2012年6月6日《扬子晚报》记者路叶写的一篇题为《包容天下,创富裕未来的人文姿态》的文章。文章共有三个小标题,第一个小标题就是“莫之翰般的执着”。此文也是从这场水灾写起,赞颂莫之翰面对洪水淹城,他以执着之信念,坚守自己治下的土地和人民。此段开篇写道:“泗州古城依然完整地保存在淮河水下,与此同时沉入水底的明皇祖陵,双双守护着盱眙。莫之翰的‘执着’,在三百多年的传承中,成为盱眙人性格的一部分”。当地人对莫之翰的这种执着精神翘指以赞,并成了信息化时代盱眙人民的一种精神。也正是莫之翰这种矢志不渝的执着精神,使盱眙名列全国“百强县市”前列,使“盱眙龙虾节”和盱眙龙虾走向了世界,更使盱眙走向了辉煌。
  第二篇是2012年3月5日《深圳特区报》记者王小平的一篇题为《古泗州城的前世今生》的文章。文章主要写沉没于洪泽湖三百多年泗州城的考古发掘。其中也写到了这场洪水之灾,有这样一段:
  水漫泗州城后,知州莫之翰欲哭无泪。他感到了自己失职,搭棚驻守在还未完全淹入水中的防洪堤上,现场办公,设点赈济灾民。后来又在泗州城外筑两道新堤,以保护防洪堤上的州署和棚户居民。莫之翰及后任的-一直守护着水下面的泗州城……让丢失的城池重新回到他们手中。
  作者同样依据《泗州志》所载,对莫之翰勤政为民、恪尽职守之精神进行了高度赞扬。
  第三篇是2011年12月3日有位网名叫“顺其自然我独有”的博主,他在新浪博客上发表了一篇《为官应学莫之翰》的博文,他的文章是从电影《美丽的中国结》说开的。其中写道:
  临危受命的莫之翰大人,在那个洪水肆虐的年代,大堤上的草棚就是他的府衙,每日里从赈灾粥棚里,给饥民发稀粥就是他的工作。他的勤政爱民,体恤百姓,就是你为官的榜样。你只说对了一半,我更想告诉你,这位栖身于草棚府衙的莫太守,每天夜晚,在他那盏摇曳飘忽的油灯下,带领着一帮饥寒交迫的读书人,用他们泥汗淋漓的枯手,完成了一项编修(州)县志的浩瀚工程。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本由莫大人亲自主编的县志里,洋洋大观,包罗万象,可是他对自己的政绩竟然只字未提。这在当时钻营趋附、沽名钓誉、自我标榜、邀功请赏的官场上,他的人品和官声,不得不令人肃然起敬。
  由此,一位不为名利所困、一心为民的清官跃然纸上。这应该是我们当下为官者的真正楷模。
同年(公元1639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707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