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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觐文

[公元1570年-1607年]

刘觐文为[公元1570年-1607年]

  刘觐文(1570~1607),字叔熙。明穆宗隆庆四年(1570年)出生。丹徒人。历任县令、知州、礼部员外郎等职。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参加科举考试,礼部尚书兼大学士沈一贯通观试卷,觉得刘文通晓流畅,言之有物,甚合己意,随即将刘文提出,准备置于首甲,要求刘觐文先去拜见他。刘未去,结果得了个二甲。遂任开州令(今四川开县),居任8个月,因母丧归守服。
  数年后补直隶州汝州知州(治所在今河南临汝县),到任后,宣布对百姓繁重的苛捐杂税,该清的清,该免的免,百姓无不称颂。后又以法律制服了当地强横的豪绅以及地方官吏,使得一州没有人不佩服他。汝州自古无城,刘觐文视事后,搜集得各类抵押品及罚金等计银7000余两,延工筑城,日夜劳作,不到一个月,汝州城建成,他则将全部收入来源和支出公告上墙,分厘不差。有外地人流入汝州境内者,悉令开垦荒地,并借牛贷种;对贫苦民众设粥厂十余处以赈济。时税官依靠宦官势力,横行乡里,一些-、狡诈的人又以矿利问题煽动闹事,刘觐文均绳之以法,并将他们的罪行上奏朝廷。由于政绩卓异,被提升为礼部主司员外郎,四面八方祝贺送礼者甚多,他一概辞谢。
  刘觐文感到当时管理监狱的官用刑太残忍,于是上疏请宽恤刑狱。皇帝采纳了他的建议,并给予了特别的赞赏和嘉奖,接着奉诏去苏州慰问申相国。苏州当地官员以没收的4万余银两送给他作为路费,也被他竭力拒绝了。万历三十五年,他在赴任山东途中去世。死后囊无余资,入葬困难,靠同年凑聚,才得以解决成殓费用。在他任过职的开州、汝州,老百姓为他立有生祠,闻其病逝,扶老携幼自动到祠中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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