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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素蕴

[清][公元1630年-1689年]

杨素蕴为[清][公元1630年-1689年]

   杨素蕴(1630~1689),字筠湄,号退庵,宜君县石堡村人。清顺治九年(1652)中进士,初任直隶大明府东明县(原属河北,现归山东管辖)知县。后历任四川道、川北道、湖广提学道、军务参议道、下荆南道(湖北境内)、山西提学道御史职务。继被举荐为通政司参议、都察院右副都循史,奉天(今沈阳)府丞,顺天府(今北京)府尹,安徽和湖北等省巡抚。
   素蕴出生于农民家庭。其父杨清,为早年恩科贡士,性刚直,一贯痛恶官场丑行,隐居治家。他自幼受父亲的严正教诲,又受农村艰苦生活的磨练,目睹邻里百姓的疾苦,因而刻苦攻读,立志做一个清廉正直的人。
   素蕴中举之后,虽身居封建王朝官臣,但不同流合污,每到一处,总是不忘体察民情,解除民苦。他任东明知县时,黄河决堤造成巨大灾害。全县百姓四处逃难,仅有数十户人家依山而居。他感到内疚,便千方百计安抚民众,号召逃难者返回故乡,辛勤耕耘,恢复家园。在他的召唤与关怀下,外出逃难的民众纷纷返回家乡,三年以后,这个县的住户就增加到一万余家。明末清初,宜君、陕北一带灾情严重,赤地千里,颗粒无收。但官吏仍横征暴敛,民不聊生。当时,杨素蕴告病还乡,睹闻此情,深感不安,便带病赴延鄜(鄜即今富县)察访,并向清顺治皇帝上奏《延属丁徭疏》,请求朝廷减免陕北一带田赋徭役,拯救黎民百姓。顺帝阅后批准,延鄜百姓对此感恩戴德不已。康熙二十二年(1683),他任安徽巡抚时,正遇当地遭受旱灾、蝗灾,人民群众缺吃少穿。他即上奏皇帝,请求开仓放粮,康熙批准,钦诏州县开仓放粮赈济,救活了万名百姓。他任湖广巡抚期间,经察访得知,湖北沔阳、江陵、江夏、武昌、通城等32州、县有的粮食欠收,有的田赋太重,百姓甚苦。于是,他就写了两份奏疏,未上呈就患了重病,但他仍吩咐下属作为遗本上呈,说:“此疏行,吾目瞑矣!”
   杨素蕴秉性刚直,不畏权势。任四川道御史期间,曾疏言:“臣言官也,宜以言为事,然今天下所患正在议论多而成功少。国家建官分职,各有所事。诚使司举劾,筹财用,任封疆,理刑狱,各举其职,则平天下无余事。更愿皇上推诚御物,肃大闲,宽小眚(音shěng,过错),俾从得展其才,尤端本澄源之要也。”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当时,西平王吴三桂镇守云南,持功倨傲,越轨用人。各郡县的官吏,他都自行选任,甚至各省朝廷的命官,亦同样如此而毫无顾忌。杨素蕴洞察秋毫,认为吴三桂有野心,便立朝直谏,呈《驳纠藩臣疏》(清官制把边防大臣称藩臣),劾奏吴三桂“私封疆吏,别有深心”,劝朝廷当“防微杜渐,慎于几先”等等。吴三桂得知后,怀恨在心,依仗官势上奏谗言,诬陷破孩素蕴,使其罢官回乡。杨素蕴对此坦然如故。其父杨清更是欣然-说:“汝以忠直见放,无愧吾子。”素蕴居家十年后,即康熙十二年(1673),吴三桂果然在云南举兵叛乱,自称周王,背叛了清朝。后尚书郝惟讷等奏称:“素蕴首劾三桂,云当防微杜渐,在当日反状未行,似属杞忧,由今观之,则素蕴先见甚明,且为国直陈,奋不自顾,其刚肠正气,实有大过人者!亟宜优录。”康熙皇帝批准,官复原职。因他政绩卓著,康熙二十四年(1685)后,又晋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安徽及湖广巡抚等。
   据史载,素蕴生前曾著有《见山楼文集》、《见山楼诗集》、《京兆奏议》、《抚楚治略》、《谷城水运纪略》、《曲徒录》等。但杨素蕴为封建官吏,为维护封建统治而效力,对人民群众-封建压迫,则竭力反对。在他著的《延属丁徭疏》奏文中咒骂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张献忠为“贼寇”。
同年(公元1630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689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