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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夏

[明][公元1436年-1516年,明朝兵部尚书,弘治三君子]

刘大夏为[明][公元1436年-1516年,明朝兵部尚书,弘治三君子]

刘大夏
  刘大夏
  (1436-1516)
  明兵部尚书。
  明华容县人。字时雍,号东山。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生。天顺三年(1459),中湖广乡试解元。七年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
  宪宗成化元年(1465)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后升兵部车驾司郎中,改职方司郎中。孝宗-二年(1489),升广东右布政使。广西田州泗城土官岑猛反。大夏亲往谕导,指明祸福,猛即投诚,事得平息。平广东后山“寇”乱时,只斩首要,不滥杀无辜。顺德知县吴廷举清廉,特予奖拔。公馀常与理学家陈献章讨论学术。
  五年,转调浙江右布政使。次年春天,河决张秋镇、黄陵岗等处,运道阻绝,民居淹溺。大夏升右副都御史,奉诏治河。自黄陵岗起,疏浚贾鲁河及孙家渡、四府营上游,以分水势。又筑长堤,起昨城,经东明、长垣、曹、单等县至徐州,长达360里,亲至河道丈量督修,治河工竣,改张秋镇为安平镇。
  十年秋,因病三次上疏乞休,筑东山草堂于桃花山西麓,读书其中。后以群臣交荐,除右都御史,总督两广。杜绝贿赂及捐纳,禁止内外镇守官奴役军士,平息寇盗,境内安定。
  十五年,升兵部尚书。时外戚及倖臣干扰朝政,孝宗深知其害,颇思改革,命群臣献策。大夏奏言兵政十害,列举南北军士轮番转漕粮草之苦,边防军士疲困,将官-,克扣军士粮饷和-军士行为。孝宗嘉纳,下诏严禁。孝宗因听太监苗逵言,欲攻蒙古,而刘健等谏阻,犹豫不能决,因问大夏。大夏建议“命令边疆将领,了解敌情,严加防御,以作战守之计”。遂罢出征之议。
  武宗正德元年(1506),大夏年71,弹劾太监刘瑾,瑾恨之,每欲置之死地。宰相李东阳常为调解,瑾说:“要他来向我跪拜,可即了结。大夏闻之大怒说:我为大臣,岂见阉奴,死是本分。终不屈。旋又奏请减皇城京城守视太监,劾镇守太监江西董让、蓟州刘琅、陕西刘云、山东朱去等贪婪,请加查处。疏上不报,乃乞还乡。刘宇、焦芳向刘瑾言:“抄大夏家,可当边防费用十分之二。”三年九月,刘瑾假借大夏前在两广任内处理田州土司岑猛下当,派锦衣卫千户罗至廉捕大夏入北镇抚狱。刘瑾索取贿赂未得,又欲以“激变”罪名,置之死地。左都御史屠滽和宰相李东阳解救,遂改为充军肃州,时年73。布衣步行,过大明门下,叩首而去。京城居民夹道围观,莫不叹息流涕。
  五年八月,刘瑾以罪被诛,大夏赦还,复原官。正德十一(1516)年五月病逝。年81。谥忠宣。有《刘忠宣公遗集》2卷。《明史》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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