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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佐

[明][公元1489年-1566年,南粤先贤]

黄佐为[明][公元1489年-1566年,南粤先贤]

黄佐
  黄佐(1489~1566),字才伯,号泰泉,广东香山县荔山(今属珠海)人。祖籍江西,明初定居香山。祖父黄瑜,世称双槐先生,父亲黄畿,世称粤洲先生,皆为一代儒宗,以品学知名。黄佐聪慧好学,幼承家风,3岁即受读《孝经》,8岁钻研诗、词以及天文、历算之书。明正德五年(1510)中解元。嘉靖元年(1520)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在“大礼议”之争中,黄佐主张依礼追嘉靖帝生父为皇叔,因而被外放任江西佥事。旋改任广西督学。任内,倡修乡村社学,拆除淫祠,编印《理学本源》颁行所辖郡邑。后因母病致仕。居家9年后被重新起用,为翰林院编修兼左春坊左司谏。不久进职侍读,掌南京翰林院,召为右谕德,擢南京国子监祭酒。丁母忧后又任少詹事。与首辅夏言议河套事,意见相左。其时,吏部右侍郎职位空缺,欲谋此位者互相诋毁,使龙颜大怒。黄佐虽未参与其事,却因是被荐举的候选人而受牵连罢官。淡泊功名的黄佐自此绝意仕途。
  归居广州后,黄佐改白云山景泰寺为泰泉书院,广收弟子。弟子中不乏俊贤之才,明代岭南诗坛著名的“南园后五先生”中,欧大任、梁有誉、黎民表三人即出其门下。讲学之余,黄佐潜心著述,在经学、地方文献、诗词等方面均有较大建树。
  黄佐博通经籍,学术上尊陈献章之学说,而与王守仁则数相辩难。其所持理气一体说,认为“理即气也,气之有条不可离者谓之理,理之全体不可离者谓之道。盖通天地、亘今古,无非一气而已。”在明代学坛独树一帜。其经类著述有《诗经通解》21卷、《礼典》40卷、《乐典》36卷、《乡礼》7卷、《续春秋明经》12卷、《小学古训》1卷、《姆训》1卷。
  黄佐又是一代之诗宗,著有诗文集《两都赋》2卷,《泰泉集》60卷。其诗任气而行,雄直恣肆,不傍门户,被后人尊为“吾粤之昌黎”。朱彝尊谓“岭南诗派,文裕(黄佐谥号)实为领袖,功不可泯。”
  黄佐在地方文献方面贡献尤为卓著。正德年间撰成《广州人物传》24卷,分门别类记载广东历代先贤近二百人。嘉靖六年(1527)纂成《广州市府志》,共70卷50余万字。此书有作有述,记秦至元史事,皆采录史书;明洪武至嘉靖史事,则据所见所闻。嘉靖三十七年主纂《广东通志》,历时三载,成书70卷。此书体例严谨,文字简雅,资料充实。还有《罗浮山志》、《志雍志》24卷、《广西通志》60卷、《香山县志》8卷。此外,尚有史类著述《通历》36卷、《革除遗事》6卷、《翰林记》20卷等。嘉靖四十五年病逝。诏赠礼部左侍郎,谥文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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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公元1566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