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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麟

[公元1910年-1946年,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李兆麟为[公元1910年-1946年,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

李兆麟
  李兆麟 (1910--1946)原名李超兰,化名张寿筏。191O年11月2日出生于辽宁。省辽阳县铧子乡小荣官屯一个农民家庭,少年时期在小学和私塾读书,因父逝世,生活拮据,辍学务农。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李兆麟说服了深明大义的母亲杨长秋,毅然离乡,走上了“杀敌救国复河山”的道路。同年11月到达北平,经同乡进步青年张一吼介绍,结识了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常委、中共地下党员冯荃平(化名冯乃常)、夏尚志。他们推荐李兆麟加入了抗日救国会,李兆麟以华北大学生的合法身份作掩护,曾到北平市郊和门头沟煤矿进行抗日救国的宣传工作。
  1932年春节刚过,李兆麟随同担任中共辽阳县委书记的冯荃平返回东北,在辽阳一带组织抗日义勇军。李兆麟利用同乡同学的关系,冒着危险,多方活动,把辽阳、奉天、本溪一带"长江队"、"燕子队"、"山林队"等1 000多人的地方抗日武装力量联合起来,成立了东北抗日义勇军第二十四路军,活跃在辽阳地区,同时,还在他的家乡建立起农民抗日救国会。同年5月,李兆麟参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不久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1月,受中共奉天特委派遣到本溪煤矿从事工运工作。1933年,调奉天特委担任军事委员会干事兼青年士兵委员会负责人,在伪靖安军中进行策反活动。同年6月,奉天特委遭破坏,8月,李兆麟离开奉天,来到中共满洲省委所在地哈尔滨。
  1933年9月,李兆麟担任中共满洲省委军委书记,同年10月,李兆麟根据省委的指示协助中共珠河县委和赵尚志珠河反日游击队工作。1934年4月,中共满洲省委遭到破坏,李兆麟离开哈尔滨,来到珠河,化名张寿钱任游击队副队长。6月,游击队扩编为东北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队长为赵尚志,李兆麟任政委。1935年1月,哈东支队改编为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担任二团、一团政治部主任。1936年1月,根据《八一宣言》精神,决定成立东北民众抗日联军总司令部,后改为北满抗日联军总司令部。李兆麟为总政治部主任和三、六军留守处主任。
  1936年9月18日,在中共北满临时省委成立会议上,李兆麟被选为省委委员。
  1937年"七·七"事变后,李兆麟根据省委指示,到绥滨、萝北、富锦、宝清等地,将抗联三、六、九、十一军的部队编成西征大军。
  1939年4月12日,中共北满临时省委召开第二次执委会议,决定改北满临时省委为北满省委,李兆麟被选为常委兼组织部长,改组北满抗日联军总司令部,成立东北抗日联军第三路军,李兆麟任总指挥。
  1941年6月以后,根据中共党组织的决定,为保存实力,在东北除留小部分坚持游击战争外,主力转入苏联境内,东北抗联在苏联境内成立了教导旅,李兆麟任政治副旅长。1942年7月,东满、吉东、北满三省委合并,统一组建中共东北党组织特别支部局(中共东北委员会),李兆麟任常委。
  1945年8月9日,东北抗联指战员,配合苏联红军,打回东北,李兆麟领导一部分抗联干部进入哈尔滨及周围主要城镇。李兆麟先后担任哈尔滨卫戍司令部副司令员、松江地委书记、滨江省副省长、中共哈尔滨市委常委和北满分局委员,以及哈尔滨市中苏友好协会会长等职务。
  1946年3月4日下午4时许,李兆麟不幸被国民党特务杀害。
  
同年(公元1910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46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