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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津

[明][公元1464年-1518年]

张津为[明][公元1464年-1518年]

  张津(1464~1518),字广汉,号罗锋,明博罗人。1487年(成化二十三年)进士。任福建建阳知县,以“宽一分,民受赐一分;取一文,官不值一文”自勉。其时建阳没有城墙,处州矿工吴大儿又逼近县境劫掠,张津召集民兵防守,吴等被赶退后,张津即筑起城墙。不久,又遇荒年,张拨出政府款项,籴米赈灾;并下乡调查,弄清灾民受灾程度,计算户口多寡,核定发放赈济数量;又劝富户拿出多余的粮食借给贫民。后来张津被召为贵州道监察御史,又奉命清理浙江屯田,清除奸弊,军民信服。弘治年间,因不遵照圣旨被捕入狱。不久被营救出狱。1507年(正德初年),任广西巡按,弹劾总镇宦官韦经擅自转移官府钱财。后又参与平定富贺乱事,得到朝廷赏赐。出任泉州知府,碰到气焰嚣张的刘瑾党羽市舶提举,此人凭仗势力,鱼肉百姓,连知府、知县都不敢过问,张津严词呵斥,此人垂头丧气离去。从此,刘瑾怀恨在心,造谣中伤,说张津勾结奸邪朋党,图谋造反,于是张津被削职为民。后来又出任宁波知府。接过民生凋敝的摊子后,凡是可以让百姓休养生息的事情,张津都密切留意。遇上大旱,禾米歉收,张津上奏朝廷免去赋税十分之六。又遇倭夷入贡,百姓苦于倭人暴行,又兼河道梗塞,倭人不能按时离去,百姓更加害怕。张津以朝廷法令晓喻倭人,根据倭人信佛的风俗,把他们分散到寺院居住。倭人于是惧怕张津的威严,不敢暴虐,如像编入户籍的百姓一样;而安置供给倭人的费用,不必由百姓负担,宁波人都很惊奇。只有市舶提举宦官梁瑶,因为张津曾把他的门人拘捕治罪,于是对张津处理倭人的做法,抱怨责备,张津当面加以斥责之后,自己想弃官离去。宁波的乡亲父老群情愤激,梁瑶引咎谢罪。张津升任山东左参政使,他上任时,老百姓拦车不让他走。坐船时倭人也替他拉纤数十里。不久,当局以南京形势险要,提督操江,统率上、下江防事务,非张津不可,遂提升张津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严治军吏,兵威大振。又平定江西桃源洞乱事,升左副都御史。任苏松巡抚时,搜集剔除百官积存的弊政,浙江孝丰县有阳、许二姓,依仗地势险要成为大盗已二十年,没有人敢去惹他们。张津假托别事亲自到孝丰,将二姓为非作歹者全部拘禁,张升为户部右侍郎,仍旧担任巡抚。其后因冒暑行军,积劳成疾,一再请求退休,均奉旨慰留。张在病中把卧榻搬到公堂上,躺着批阅公文,不久即死在任上。朝延派人前往祭祀,下令有关部门治理丧事。封赠为南京户部尚书。张津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安于淡泊,徭赋宽松,刑罚简省,严肃政纪,务求安抚百姓,他所任职的地方百姓安居乐业,离任后,百姓都思念他。
  来源:博罗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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