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河南省> 商丘人物

张方平

[宋][公元1007年-1091年,应天书院]

张方平为[宋][公元1007年-1091年,应天书院]

  张方平(1007-1091),字安道,号乐全居士,应天宋城(今河南商丘)人。
  少年时聪敏绝顶,家庭贫寒,买不起书,向别人借《史记》、《汉书》、《后汉书》(称三史)来读,读书只看一遍,不读第二遍,宋绶、蔡齐认为他是天下奇才。
  仁宗景佑元年(1034),举茂材异等,为校书郎、知昆山县。
  宝元元年(1038),又登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迁著作佐郎、睦州通判。
  宝元二年(1039),李元昊叛,上“平戎十策”。召直集贤院,俄知谏院。
  庆历四年(1044),知制诰。
  庆历五年(1045),右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
  庆历六年(1046),為翰林學士、史館修撰、權三司使。十一月,帝命張方平与侍讀學士宋祁,再修《景祐廣樂記》。
  庆历八年(1048)三月,帝書「文儒」二字以賜张方平。八月,好友三司户部判官杨仪犯事,被夺三官,降职邵州别驾。张方平受牵累,贬职出任滁州知州。不久知江宁府,又入吏部判流内铨(宋官署名。属吏部。掌幕职、州县官以下登录、拟职、考核等事)。
  皇佑五年(1053)闰七月,为龙图阁学士;十月,判太常寺;十一月,加端明殿学士;十二月,给事中,加翰林侍读学士、知秦州(治今甘肃省天水市,前任张昪)。方平力辞,寻命方平知滑州(治今河南省滑县)。
  至和元年(1054)七月,任户部侍郎、知益州(指蜀,今属四川)。张方平镇蜀后,致书欧阳修推荐苏洵,苏轼、苏辙父子。时欧阳修任翰林学士,荐苏洵于朝,洵文名大盛。方平在益州,奏免横赋四十万贯匹,及减兴、嘉、邛州铸钱十余万,蜀人便之。
  嘉佑元年(1056)八月,升任三司使。
  嘉佑二年(1057)十月,三司使张方平等上新编禄令十卷,名曰《嘉佑禄令》,遂颁行之。
  嘉佑三年(1058)三月,端明殿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尚书左丞、知陈州。因御史中丞包拯弹劾张方平“贱买所监临富民刘保衡邸舍”事,免去三司使,寻改知应天府,三司使职以宋祁代之。
  嘉祐五年(1061)七月,与翰林學士王堯臣、侍讀學士余靖等同刊修唐書。
  仁宗嘉祐六年(1061),任秦凤路经略安抚使,兼秦州知州。
  仁宗嘉祐七年(1062)八月,知应天府(即南京,治今河南省商丘市南)。
  英宗治平元年(1064),英宗即位,迁礼部尚书,知郓州,还为翰林学士承旨。
  治平三年(1066),为端明殿学士兼龙图阁学士、知徐州。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帝位。九月,张方平除参知政事(宰相);十月,以父忧去位。入判尚书省。
  熙宁三年(1070)正月,与王安石政见不合,罢判尚书省,贬知陈州。
  熙宁八年(1075)闰四月,以宣徽北院使张方平判永兴军(今西安)。
  元丰二年(1079)七月,以太子少师致仕。
  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哲宗即位。加封为太子太保。
  哲宗元祐三年(1088)九月,哲宗令太醫局教授楊文蔚前往南京看望張方平病情。
  元祐六年(1091)七月,复张方平宣徽南院使致仕。八月,张方平辞免宣徽使,不允。十二月死,享年八十五岁。追赠司空。遗言不要谥号,尚书右丞苏辙替他请谥号,谥“文定”。
  张方平为人多识见,有气量,且文采出众,诗酒豪迈。著有《乐全集》四十卷、《玉堂集》二十卷。事见《东都事略》卷四七、《东坡后集》卷一七《张文定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一八有传。《全宋诗》第6册卷三○五至三○八3823-3889页存诗四卷297首。
  
同年(公元1007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091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