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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维新

[公元1909年-1956年,革命烈士]

谢维新为[公元1909年-1956年,革命烈士]

  谢维新(1909~1956),又名元选,松鸣乡文汉村人。幼年丧父,家境贫寒。母亲许氏,勤俭持家,将维新送到白马井、新州等地学校读书。1927年,在亲友资助下,赴广州新闻专科学校就读。毕业后回乡里私塾执教,并向群众宣传革命思想。1938年底参加中国共产党。1939年,任松鸣乡永远党支部(后改为党总支)书记,在松鸣地区发展党员,建立农会、民兵、妇女、儿童等组织,发动群众捐钱粮、购买 弹支持抗战,建立革命根据地及红色村庄。1940年,奉命到临儋办事处受训。1941年,任新丰乡乡长,发动新丰乡群众捐资买 成立武装后备中队,兼任中队长。武装后备中队编入特务大队后,仍任中队长。1943年,任儋县民主政府科长。不久调任二、三联区副区长,兼儋县-预备大队大队长,率领部队抗击敌伪。1945年底,调任第三区区长,被国民党当局悬赏通缉,母亲和一个女儿在避难中患病死亡;妻子许氏被抓连刺数刀,后被群众救治。1948年,任儋县民主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兼县武装大队长。1949年春,率部配合琼崖纵队部队开展春季攻势,攻克县城新州。1950年2月,组织男女青年参加战勤工作,接应人民解放军渡海作战。解放后,兼任县公安局长等职,主持清匪反霸、镇压-工作。1952年,调任海南区工作。先后任海南区党委科长、海南公安局治安科长、海南财经委员会科长等职。在对敌斗争中,他立场坚定,积极锄奸除暴,作战勇敢,多次负伤。1956年9月,因积劳成疾,伤病复发,在广州逝世。后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民政厅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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