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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士

[清][公元1634年-1711年]

王士为[清][公元1634年-1711年]

  王士(1634~1711)后避讳作士正、士祯,字子真,号阮亭,别号渔洋山人,新城人。他出生在一个仕宦家庭,六岁入塾,聪颖好学,除必读功课外,还增读《文选》、《唐诗》等书,学习作诗对句。十五岁便著有《落笺堂初稿》一卷,长兄西樵为之作序。十七岁,参加县、府、道举办的“童子试”,皆名列第一。清代顺治八年(1651)赴乡试中举,四年后会试得中进士,随之文名渐著,与长兄西樵、叔兄东亭被称为“三王”。顺治十六年,士被委命为扬州推官(掌管讼狱),五年后调任京职,历官至刑部尚书。康熙四十三年(1704),因申告(王五)冤抑案以微罪罢官。康熙五十年五月,于故里新城逝世。
  王士勤于著述,至老不倦,一生所编著述达五十余种。作诗词四千余首。主要有《带经堂集》,曾自选其诗为《渔洋山人精华录》,另有《渔洋文略》、《蚕尾集》、《池北偶谈》、《居易录》、《渔洋诗话》、《感旧集》、《秦淮杂诗》、《真州绝句》、《南将军庙行》等。士以诗受知遇,康熙皇帝尝征其文,录三百篇,题曰《御览集》。其诗力避明末“公安派”之失于俚俗,“竟陵派”之失于纤仄,独以神韵为宗,强调“兴会神到”,追求得意忘言,称“神韵说”,以清淡闲远的风神韵致为诗歌最高境界,为清初十年诗坛之正宗。
  王士曾写过多种地方志序跋,对地方志亦深有研究。康熙三十二年,崔懋纂修《新城县志》,士为之鉴定,殊得体要,尤以田赋、水患、风俗、学校诸门为详赡。
  又作《新城县志序》、《跋安南志》、《跋朝邑志》、《书长白山录补遗后》、《长白山录述首》、《语溪考自序》等论文。称“志者,志一方、一郡、一邑之故而已,然其体实于经史。”《禹贡》载山川、田赋、贡篚;《周礼》土训掌地图,诵训掌方志,《史记》八书、《汉书》十志,皆方志所本,故不可简略。评价《三辅黄图决录》、《华阳国志》、《太平寰宇记》为前明郡邑志之“不啻充栋,而文简事核,训词文雅无比。”康对山之《武功志》及王陂之《县志》、吕泾野之《高陵县志》、韩五泉之《朝邑志》、乔三石之《耀州志》、胡可泉之《秦安志》、赵俊谷之《平陵府通志》、孙立亭之《富平志》、刘九经之《志》、张志孝之《华州志》,虽系记秦之地,秦人所纂,但内容简略,“无逾秦者,以其犹有《黄图决录》之遗焉。”此外,《武功志》与《志》前幅,所载织锦璇玑诗图、武侯木牛流马图,虽“殊有别趣”,但,“如此佳料不易得饵。”《高陵县志》虽亦为秦名志之一,还存有不合志例之处,如县风俗当立类以记之,此志仅作为礼仪抄略为附录。然而,志中未立专篇载著述书目,亦欠周备。惟崔后渠之《安阳志》、章枫山之《兰志》、马应龙之《安丘志》、邢子愿之《武定志》、史莲勺之《介休志》不失史法。士不但学问渊博,史学、史识、史才兼备,而且尊重、赏识人才。当偶尔见到顾东桥与陈鲁楠论修志所云:“严介之《袁州志》、都元敬之《黄山图经》、李懋卿之《东莞志》、邵二泉之《许州志》各有义例,须修订”时,认为“东桥先生傲睨相嵩,及抚楚,被旨奉天大志,又忤世宗,真所谓豪杰之士矣。”王士还著有《渔洋山人自撰年谱》、《王考功年谱》、《朱君墓志铭》、《香祖笔记》等。
  来源:桓台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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