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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浣

[唐][公元678年-750年]

齐浣为[唐][公元678年-750年]

  齐浣(约678~750)字洗心。定州义丰(今安国)人。少年时以词学著称,20岁中进士,初任蒲州(今山西境内)司法参军。景云二年(711)中书令姚崇荐齐浣为御史。开元年间升任给事中、中书舍人,为唐玄宗李隆基撰写诏书旨令,颇受侍中宋璟、中书侍郎苏颋器重,常使其参与机要,号“解事舍人”。玄宗诏令秘书监马怀素、右常侍元行冲编修四库群书,二人奏请玄宗,举荐齐浣为编修使,又改任秘书少监。
  开元十二年(724)齐浣出任汴州(治今河南开封)刺史,上任后励精图治,社会井然有序,受到百姓称颂,遂升为右丞。开封府王毛仲奸诡弄权,齐浣直言劾奏,玄宗对其忠直给以褒奖。不久大理丞麻察贬兴州别驾,齐浣为他饯行时谈了对圣上的谏言。麻察将齐浣所说俱奏玄宗。玄宗大怒,贬齐浣为高州良德(今广东高州东北)丞。后历数年,累迁至常州刺史。开元二十五年(737),任润州(治今江苏镇江)刺史,兼江东道采访处置使,当时长江边积沙20余里,航道被阻,舟船绕行,常遭风浪袭击,翻没损伤惨重,齐浣组织人力开凿伊娄运河25里,同时建伊娄坝,南通瓜州渡口,遂复为往来通津,每年省绕行费用数十万两白银。齐浣再任汴州刺史,该境虹县至临淮50里水路水流湍急,船行艰难。他奏明玄宗,另辟河道30余里,船舶畅行无阻。齐浣开漕利民,颇有建树,但也沾染了官场流弊。开元末年(741),因行贿被李林甫劾奏罢官。
  天宝初年(742),重被起用,任员外少詹事,任职东都(今洛阳),期间与绛州刺史严挺交往甚密,李林甫为防齐浣有谋,天宝五年(746)将其调任平阳郡(治今山西临汾)太守,死于任所。肃宗继位后,褒赐齐浣为礼部尚书。作有《长门怨》诗2首。
  来源:保定市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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