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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晟

[清][公元1730年-1810年,清朝大臣]

姜晟为[清][公元1730年-1810年,清朝大臣]

姜晟
  姜晟(1730-1810),字光宇,号杜芗,江苏元和人,清朝大臣。乾隆三十一年进士。历官刑部主事、湖南巡抚、总督,直隶总督、刑部尚书、工部尚书。
  乾隆三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累迁郎中。擢光禄寺少卿,转太仆寺,仍兼刑部行走。四十四年,出为江西按察使。逾年,超擢刑部侍郎,屡命赴各省按事谳狱。五十二年,授湖北巡抚。时大军征台湾,晟运米十万石济饷需,上嘉之,予议叙。五十三年,荆州江堤溃,命大学士阿桂等往勘,以晟未能疏濬上游涨沙,并坐属吏婪索淮盐匣费,褫顶带。寻召授刑部侍郎。
  五十六年,复出为湖南巡抚。芷江境失饷鞘久不获,晟捕首犯置之法。洞庭湖盗董舒友等积年为商旅害,逻获之,传首湖干,盗风以靖。六十年,黔苗石柳邓叛,永绥苗石三保应之,晟偕总督毕沅往剿。寻云贵总督福康安来督师,晟驻辰州治军需,分兵屯诸要隘,缉获奸匪百户杨国安父子解京,诏嘉其治军镇静,下部议叙。三月,赴镇筸查缉边备,并抚难民,上以辰州要冲,命仍回驻。首逆吴半生就获,予优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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