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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霞蔚

[清][公元1753年-1810年]

陈霞蔚为[清][公元1753年-1810年]

  陈霞蔚(1753~1810年)
  陈霞蔚,字孝敏,号质斋,闽县螺洲乡(今福州郊区螺洲镇店前村)人,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生。
  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陈霞蔚成进士,任吏部主事,升文选司正郎。嘉庆元年(1796年),受命总理七省漕务户部坐粮厅。嘉庆三年(1798年)特授内阁侍读学士,升太常少卿,继又奉命督学,迁通政司副使。嘉庆四年(1799年)擢通政司通政使。第二年正月奉命祭告河渎及历代陵寝。嘉庆六年(1801年)直隶水灾,霞蔚负责查办南路七州县,星夜出京,芦沟桥一带平地已成巨川。霞蔚不避艰险,乘船至急流指挥抢险。水退后由涿州(今河北涿县)沿河视察灾情,经固安、永清、霸州,组织守吏捐资煮粥救济,以疏民困,偏僻的地方,还让人把银米送到灾民的家里去。当年奏请截留漕米60石,南路厅拨银11万两,以备赈需。于是大得民心。皇帝特赐五言六韵御制诗,以为奖励。不久又受命视察保定、文安等县的灾情。见文安地势低,积水成洼,村落分散,便调“邻封左贰”帮同散放,又不时按村抽查,以防克扣、浮冒诸弊,使南路七州“帑无虚糜,民沾实惠”。其事录入《钦定辛酉工赈纪事》。同年中秋,霞蔚督学山西,“裁抑奔竞,禁绝馈遗”,严肃处理平阳县夹带、解州冒名、大同县换卷、分州撞骗等舞弊案,山西学风为之一新。乾隆七年(1802年)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九年擢兵部右侍郎,不久兼署吏部右侍郎。冬,因兵部属员补缺事,引例互岐,遂与诸侍郎受吏议,降太常寺少卿,但不久又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稽查中书科事务。嘉庆十五年(1810年)适奉命祭告西岳江渎,丁内艰,归至苏州病逝,年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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