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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自强

[宋][宋朝宰相]

陈自强为[宋][宋朝宰相]

  陈自强:字勉之。福建长乐人。淳熙五年 (1178) 戊戌进士。庆元初以曾为权相韩侂胄童蒙师,累擢右正言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右丞相,显贵无比。
  《宋史·陈自强传》
  陈自强者,福州闽县人,字勉之。登淳熙五年进士第。庆元二年,入都待铨。自以尝为韩侂胄童子师,欲见之,无以自通,适僦居主人出入侂胄家,为言于侂胄。一日,乡自强,比至,则从官毕集,侂胄设褥于堂,向自强再拜,次召从官同坐。侂胄徐曰:“陈先生老儒,汩没可念。”明日,从官交荐其才。除太学录,迁博士,数月转国子博士,又迁秘书郎。入馆半载,擢右正言、谏议大夫、御史中丞。入台未逾月,遂登枢府,由选人至两地财四年。嘉泰三年,拜右丞相,历封祁、卫、秦国公。
  韩侂胄颛朝权,包苴盛行,自强尤贪鄙。四方致书馈,必题其缄云:“某物并献”;凡书题无“并”字,则不开。纵子弟亲戚关通货贿,仕进干请,必谐价而后予。日押空名刺札送侂胄家,须用乃填,三省不与也。都城火,自强所贮,一夕为煨烬。侂胄首遗之万缗,执政及列郡闻之,莫不有助。不数月,得六十万缗,遂倍所失之数。创国用司,自为国用使,以费士寅、张岩为同知国用事,掊克民财,州郡骚动。
  方侂胄欲为平章,犹畏众议,自强首率同列援典故入奏。诏以侂胄为平章军国事。常语人曰:“自强惟一死以报师王。”每称侂胄为恩王、恩父,而呼堂吏史达祖为兄、苏师旦为叔。
  侂胄将用兵,遣使北行审敌虚实,自强荐陈景俊以往。金人有“不宜败好”之语,景俊归,自强戒使勿言,侂胄乃决恢复之议。吴曦有逆谋,求归蜀,厚赂自强。自强语侂胄:“非曦不足以镇坤维。”乃纵之归,曦卒受金人命为蜀王。侂胄0凶,久盗国柄,自强实为之表里。
  既开边隙,朝野汹汹,三遣使请和。金人欲缚送首议用兵贼臣,侂胄恚愤,复欲用兵,中外大惧。史弥远建议诛侂胄,诏以自强阿附充位,不恤国事,罢右丞相。未几,诏追三官,永州居住,又责武泰军节度副使、韶州安置。中书舍人倪思缴奏,乞远窜,籍其家,诏从之。再责复州团练副使、雷州安置。后死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