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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毓崧

[清]

陈毓崧为[清]

  陈毓崧(生卒年不详),字晓岚,湖南省湘潭人,监生。1905(清光绪三十一年)至1910年(清宣统二年)任即墨知县。他为官清正,处事果断,在任6年间,励精图治,政绩显著。
  清末废除科举后,即墨教育的主体仍为自办或合办的私塾。陈毓崧到任后,把教育事业看作是“百年树人”的大计,先后在全县城乡创办公、私立学堂52所。为解决办学经费,将一些新开垦的荒山、荒田作为“学田”,将其收入供给学校使用。并举荐德高望重、才华出众的举人周海云为劝学所员长,管理全县教育事业。
  其时,即墨许多山坡由于滥伐林木,水土流失严重。陈毓崧上任后,大力倡导植树造林,亲自到城西之马山勘察,严令封山育林,并组织城中士绅李中法等人创立马山林场,使马山得以绿化。1910年(清宣统二年)又在崂山巨峰马官场成立了“崂山森林有限公司”,自任经理,开发苗圃数百亩,此后,公司的林场、苗圃扩大到4万余亩,为崂山的绿化作出了贡献。此外,他还倡导即墨士绅李中法等成立“蚕桑会”,于城厢的城濠沟和南校场种植桑树,既绿化环境,又使百姓得益。
  陈毓崧对公益事业十分关心。当年城西关共济门外的大桥被洪水冲垮,南北交通中断,居民常年由河底涉渡,十分不便。陈毓崧委派士绅李中法招聘能工巧匠,于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重建了南北大桥,取名“阜康”,这座桥一直使用到1985年重修。此外,对维修淮涉河(今墨水河)大坝、铺设即墨城至城阳的大道等其他公益事业,均有建树,受到群众称赞。
  陈毓崧性情刚烈,嫉恶如仇。他在审理本县皋虞一杨姓财主-儿媳致死人命一案时,不畏权势,秉公执法,严惩了凶手,为被害者伸冤雪恨,受到群众称赞。时人对于陈毓崧的作为曾编了一幅对联曰:“一阵风一阵雨一阵晴天;半似狼半似虎半似清官”,其中虽褒贬不一,但其事迹在即墨曾广为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