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山西省> 太原市> 阳曲人物

周瑄

[明][公元1406年-1483年]

周瑄为[明][公元1406年-1483年]

  周瑄,字廷玉,明初太原阳曲人,生卒年均不详,依史料所推,约生于永乐四年(1406)左右,卒于成化十九年(1483)前后。据《明史》“屡疏乞休,久之,乃得请,家无田园,卜居南京”所载,似可析出,其祖上非富庶之辈,其家非农桑之家,乃久居阳曲县城之平民。
  周瑄属大器晚成一流。大约在30岁时,乡试得中,为宣德乙卯科(宣德十年、1435)举人。获得功名后旋入国子监,在明朝最高学府就职。四五年后,约天顺六年(1441)前后,迁为刑部主事。在刑部,周瑄深思善析、多谋善断之长得到发挥,以“善治狱”而饮誉,终于在正统十三年(1448)擢升为刑部员外郎。
  正统十四年(1449),是明王朝历史上颇值记忆的一年。是年七月,蒙古瓦刺部大举南侵,不知天高地厚的英宗朱祁镇,在把持朝政之宦官王振的愚弄挟持下,率军亲征。许多应随皇帝出征的扈从郎官,深知此征败多胜少,遂托病告假,避之不及。而周瑄却主动请缨追随出征。果然,英宗御驾亲征之军在土木堡一败涂地,所谓 “六师覆没”,连英宗也作了瓦刺人的俘虏。此役,便是惊震明廷朝野的“土木之变”。随军出征,是为皇帝扈从的周瑄,在“英宗被俘、文武扈从者多死,王振也为乱兵所杀”(见 《中国历代帝王志》)之情况下,身负创伤,侥幸逃得性命,因祸得福,擢升署郎中。任上,有校尉受贿,胆大妄为,竟将囚盗释放,充以仇人为盗囚禁。周瑄在理案中,明察秋毫,使冤者得雪,擒拿为非作歹之校尉,追责其罪。未几,“外郡送囚,一日至八百人。时日暑天炎,瑄虑其触热”(见《明史》),加紧审理,昼夜不怠,仅用三天时间,全部审理完毕。一时传为刑部佳话。
  景泰元年(1450),刑部尚书王直,见周瑄躬尽职守,善处积案,雷厉风行,向朝廷举荐。周瑄遂被破格晋升为刑部右侍郎。在右侍郎任上的六七年间,周瑄理案缜密,办案迅捷,属吏仰慕,无敢弄虚作假之欺,吏风为之大治。逮景泰八年(1457)春夏,顺天(今北京)、河间(今河北河间)两府大旱、民饥,周瑄奉诏赈救灾区。是年九月,英宗复辟,重临帝位,以周瑄是当年随征之臣,诏还朝廷,另有重任,周瑄则不听诏,以赈灾为己任,“遍历所部,大举荒政,先后赈饥民二十六万五千,给牛种各万余”(见《明史》、《太原府志》),直至灾情缓解,民有余力,才回朝“奏行利民八事”(见《同上》)。重登帝位的英宗,未斥周瑄不听诏命之妄,反转任周瑄为刑部左侍郎,略有提升。
  当是之时,刑部门达、逮杲之流,屡兴大狱,冤案、错案时有发生。周瑄慎理冤错,细拆委曲,拨谜开谕,多所纠正。对原办案的诸位郎中(明代之郎官),循诱教诲,要求他们不要回避自己的失误所带来的麻烦,迅速扭转了冤案滥行。由于周瑄多年任职刑部,悉熟部署、部属实情,整个刑部所属,没有敢欺瞒他的。成化元年(1466),英宗驾崩,宪宗继位,即擢升周瑄为右都御史。是年,周瑄已在刑部任职近25个春秋,仅侍郎一职,便干了16年之久。
  都御史为都祭院官职,专用纠察、监察工作。走马上任的周瑄,迁右都御史后,督理南京粮储,诏赴任南直隶(今江苏南京)。时南京诸粮道官员,以为天高皇帝远,作奸犯科者甚多。周瑄执法颇严,精于治吏,到得任上铁面无私,迅速探破赃官污吏、龌龊之行,擒惩犯官数辈,多年之贪风贿气,宿弊为清。恰凤阳、淮(南)、徐(州)数州,旱、涝交加,生民大饥,周瑄禀奏朝廷,直言实情,获廪四十万以赈灾,安抚一方,吏民称颂。犯官黄岩,听信谄言,大兴冤狱,一案连坐者竟愈三千众。周瑄复理其案,洞察伪情,皆揭其诬,独惩首犯一人治罪,余皆教戒赦之。严宽之裁,惩教之度,大服民心。任右都御史10年后,再升为南京刑部尚书,职9年,狱无滞囚,风清气正。后因年迈体弱,屡上 书乞休,卒后赠太子少保,谥庄懿。史称其性恬静,淡荣利,勤职守,诚为一代良吏。
  
同年(公元1406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483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