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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影波

[公元1912年-1969年]

于影波为[公元1912年-1969年]

  于影波(1912~1969),河北省定州市四合庄人。早年在本村教书,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后曾在定县、高阳任区助理员、区秘书、区长、县教育科长、县政府秘书,保定专署办公室研究员。1952年9月调任固安县副县长,同年10月,固安县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二届三次会议上当选为县长。此后连选连任县长,并于1961年8月至1962年3月和1964年10月至1965年7月两度代理中共固安县委书记。1967年初被“造反派”夺权。
  他任固安县长和代理县委书记期间,廉政爱民、统筹全局:抓治安、兴教育、办工业、修水利,大搞植树造林,提倡科学种田。为地方治安,全力支持县公安局长马振声及公安干警的工作,1954年初,剿灭了以韩玉华为首的惯匪团伙,使本县及邻县人民得以安居乐业。新中国成立初期,虽经济困难,于县长力主办教育,到1957年底,小学村村有,除固安中学外,又办了宫村、柳泉、牛驼、马庄四所中学。发展农业,以工业为先导,1958年主持创建县“通用机械厂”。1964年该厂试制成120型冲击式打井机,批量投产后,不仅供国内需要,且出口越南等几个国家。农业合作化时,为发展生产,率县政府一班人,周密谋划、妥善安排,亲自抓林子里等五个农业社经营、管理的典型,取得了经验,促进了全县农业社的巩固发展。为废除传统的宽垄稀植种植法,多次带队去石家庄、正定等地学习方田、条田种植及合理密植,给后来增产打下坚实基础。为固沙、保堤大量造林,亲自指挥完成了沿永定河大堤20余公里的防护林带、小东湖以西四个村的万亩片林、北村固 。县内所有小河、沟、渠两岸及106国道两侧皆让有关部门种树成荫,使全县水利、林业体系初具规模。
  于影波为官,艰苦朴素、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任县长十余年没休过节假日,白天忙一天,晚上还听汇报、看文件直至深夜。去大城市开会,为省钱住小旅店的大通铺,吃小吃店的饭菜。关心百姓疾苦,下乡时在当日返回,中午吃自带干粮喝白开水。1954年水灾后,他去固安户村察看灾情,居住数日,总和房东同吃豆腐渣饼子,离开时将现钱和粮票如数付清。1955年秋后,其家属从集市买白薯20公斤,于见后立即让退回卖主,并说:“白薯是粮食,国家干部不可去市场套购;但卖白薯者缺钱,不可跟他往回要钱。”1958年夏,下乡检查白薯插秧情况,到马庄恰逢连绵阴雨,便头戴草帽,赤脚步行,挨村察看,晚上到哪村,便与饲养员同住、同吃。此等事例,不胜枚举。
  1968年,于影波被造反派送进“五·七’’干校劳动,因患心脏病,不得医治,于1969年4月含冤去世。噩耗传开,举县同悲,当时曾有人暗赠挽联云:
  一身正气平生德业标青史,
  两袖青风永存典范照人寰。
同年(公元191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969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