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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应龙

[明][公元1474年-1527年,明代大臣]

马应龙为[明][公元1474年-1527年,明代大臣]

  马应龙(1474—1527),字公济,号雪峰,回族。祖籍安徽凤阳,生于临夏市八坊。父马文,母王氏,生三子,应龙排行第三。他自幼聪慧,喜爱读书,凡有书籍,千方百计地搜求抄读,常常到了手不释卷的程度,苦性常为其父不忍,贤良的母亲则一心支持儿子坚持学业,因而小时候的马应龙对四书五经,无所不通。17岁入州学,成绩优异。明孝宗弘治十四年(1501年)乡试中亚元,明武宗正德六年(1511年)登进士,殿试二甲。曾任过户部江西司主事、员外郎,山东按察副使、四川按察使等职。后积劳成疾,曾向朝廷多次上奏请求回到家乡养病,朝廷均未批准。于嘉靖六年(1526年)病故,时年53岁。
  史书记载,马应龙在任各职期间,恪尽职守,清正廉明,政绩卓著,多次升职,名播秦陇,人们称之为“文武全才。”河南刘七造反时,马应龙奉命参与筹办军饷,在万分艰难中保证军需而立了功。第二年西征巴蜀,他先去督办粮草,后又带兵、筹划军务,取得著名的巾江之捷。后来,到汉州提督军务,发生兵事。敌方人数众多,作战骁勇,诸将害怕,不敢迎战,他愤然率兵出击,大获全胜,被升职为山东司署员外郎,翌年升为郎中。嘉靖元年(1522年),马应龙又升为山东按察副使。期间,他严肃军纪,筹措军粮,断冤狱,摘隐昧,修城池,裁冗员,整-,治污吏,严明不法盗贼,训练精兵,镇守地方,积粟12000余石,为老百姓干的实事好事不可胜数。军民感服,设立祠位供奉膜拜。他身患痰疾,但因忙于公务,顾不上医治,后来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曾9次上 书要求退休。皇上不准,反而提升他为四川按察使,不久便病逝于任上,遗体由长子马汝良护送河州埋葬。在清理他的财物时,除了当月用剩的一点俸金外,别无他物。马应龙为官一生,十分廉洁。
  马应龙在他的军政生涯中,很长时间曾经管理钱粮。在理财督饷中,他总是筹措得宜,收放有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虽然经手大量钱物,但他严格按规定办事,管理得井井有条,从不私取一钱一粮。在他的感召下,“人不敢干以私”。所以时人在他的墓碑评价他:“忠清雅操”。他还有许多被人称道的金钱观:当取则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当花则花,吝啬惜财自身委屈。马应龙曾说:“大丈夫当磊磊落落,自见于世,一涉顾吝,便要诎身。”“当官要廉洁,要为民办事,爱民如子,爱兵如子。”
  马应龙还写得一手好文章,一生著述很多。但留传下来的文章只有《重修庄毅公祠堂记》《守备西宁地方都指挥金冕墓志铭》《镇边楼》《赠都督鲁之常》《马岭关有感两当书馆》等几篇。他在《马岭关有感书两当公馆》中有“差税不胜烦,兵荒相继续。一家应乡夫,父子军前卒。一家走邮驿,鞭背裂皮肉。”的诗句,对当时社会的批判精神可直追杜甫的《石壕吏》。因此,正德间高丽国曾上诗于朝,称:“应龙文章实堪师。” (马廉朴)
同年(公元1474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527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