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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辉

[公元1915年-1968年]

覃辉为[公元1915年-1968年]

  覃辉(1915-1968) ,出生在保平乡纳六村六谷屯的一个壮族农家。1933年,考取县立师范讲习所,学业优异,毕业后执教下项村国民基础小学。1935年,调任光隆乡长,他联合开明乡绅,把-成性、0乡民的税务员田德高的罪行上告县府,并把田逮捕送县关押,为民伸张正义。卢沟桥事变后,覃辉弃政从戎。跟随李瑞熊投奔安徽省主席李品仙,走上抗日前线,辗转安徽、河南,又服务李宗仁部队,后被提拔为上尉随从副官。1938年秋,受训于第五战区干部训练班。后任湖北省均县第一区区长,任内推行“二五减租”政策,团结各阶层人士共同抗日,颇受当地民众拥护。1941年,他受训于重庆中央训练团,学成归队担任第五战区第一挺进队第一支队中校队长。1944年,率部在桐柏山区与日军作战。抗战胜利后,解甲归田,对蒋介石黑暗政权不满,对桂系感到失望,意识到国民党 派迟早要垮台。在他失意傍徨时刻,得到中共党员韦景光、卢继馨的启发帮助,对革命有了初步认识。1946年,利用县长陆荣光提携他为县教育训练所长的机会,力荐卢继馨为训练所教导股长,卢以合法身份掩护为党开展工作。是年,河池歉收,他发动全县乡民代表及开明乡绅,联名向省政府请准免去一年田赋征税,赢得全县民众拥护。进而在竞选省参议员时击败黎乃修,当选省参议员。广西省党部委任其为河池三青团干事长兼河池分团筹备处主任 (即河池三青团于事,管河池、南丹、东兰、万岗、天峨五县团务),覃辉又聘请韦景光、卢继馨为指导协助工作,掩护韦、卢的革命活动。他扶植乡村民主势力,引起了县城官绅的忌恨,遂向省保安副司令莫树杰告密,他旋即被撤销了训练所长、三青团干事长、省参议员等职务。1948年春,在韦景光和乡村派的支持下,覃辉参加河池县“国大”代表竞选成功。秋季,走马上任思乐县长,他目睹国民党江河日下之势,为党的-政策所感召,并在韦、卢影响下,作出投奔革命的抉择。1949年2月,遣其妻暗地携 五支、 一支、 数百发和收音机一台回河池、存放六圩街欧瑞涵家。 4月,他借从思乐县赴桂林向省府汇报工作的机会,巧妙地摆脱特务跟踪回到六圩,携带存放的武器,并由欧瑞涵护送保平,参加中共领导的河池游击队,受到第十支队领导韦景光等人的热烈欢迎。
  覃辉在桂西人民解放军第十支队韦景光等的领导下,与卢继馨组建大丈指挥所,动员前大丈乡长余秉纯加入人-营,他带领武工队围攻大丈乡公所,活捉自卫队分队队副韦永豪;派便衣人员惩办乡长韦元邦, 缴获一批武器弹药。1949年8月,建立大丈乡革命委员会,发展了河池边区游击根据地,带领大丈独立中队,四次破坏西南公路交通线,围攻宜山县龙头区八况乡公所。为河池的解放事业作了有益的工作。
  解放后,覃辉历任河池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桂西僮族自治区(州)政协常委,列席全国政协会议。1954年,当选省人民代表,出席广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文革”中,于1968年7月遭破孩致死。1980年,获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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