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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逢春

[明][公元1498年-1553年]

杨逢春为[明][公元1498年-1553年]

  杨逢春(1498~1553年),字仁甫,号西渠,厦门人。明嘉靖四年(1525年)中举人,嘉靖八年登进士。初授仁和(治所在今杭州市)、昆山(今江苏昆山县)两县知县。在昆山任职期间,他事必躬亲,赋籍狱牒均不假手于胥吏,以革除积弊、廉洁自律为民所称颂。后继擢任南京浙江道御史。作为御史,他堪称直言敢谏,痛恨曲意逢迎、随波逐流的风气,对10余名处世圆滑、趋炎附势的大臣加以抨击,弹劾了某些以贿得官者,使他们被罢免。他又曾上疏陈奏江北屯田利弊,巡视江南时汰黜贪庸之辈,立身刚正,风采凛然。后被提拔为广东按察司佥事,备兵岭南。当地疆界辽阔,多民族杂居,长期以来文恬武嬉,将懈卒惰,以至于大白天也屡屡发生抢劫案。他到任以后,首先要求辖区内各郡县加强管理,采取措施保护百姓,并亲自易将选卒,教以战术。这样一旦有案件发生,便可及时出动,擒拿案犯。使境内渐趋安定。
  因遇母亲丧事,他卸职返乡,除服后补为四川按察司佥事,专管盐政与屯田。他对付豪族猾吏颇有办法,为朝廷增加了财政收入。当时叙州(今四川宜宾)某些部落背叛朝廷,周边居民纷纷逃离。他主动献策平叛,得到批准。他考察地形之后分兵进剿,佯作要进攻其中的两个乡村,要其余四乡来人配合,由此歼灭了这四乡里最桀骜不驯的40个为首者,叛乱者因之折了锐气。他兵入有功,俘斩千计。朝廷赏识他的才能,擢之为湖广布政司参议(一作河南参议)。后升任云南按察司副使,未及到任便卒于湖南,当地人民“罢市”哭祭。
  
同年(公元1498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553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