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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玮

[明][?-1624年]

孙玮为[明][?-1624年]

  孙玮(?~1624年),字纯玉,明代官吏。渭南(今陕西渭南市)人。万历五年(1577)中进士,授行人,不久升为兵科给事中。他弹劾中官魏朝及东厂办事官郑如全,郑因此下诏狱。魏、郑二人是专权太监冯保的心腹,当时,很多官员是不敢得罪他们的。
  张居正执政时(1572~1582年),因刑部侍郎洪朝选审判辽王时从轻处理,张含恨在心。不久,福建巡抚劳堪迎合张居正心意,上奏章告发洪朝选。朝廷批复令尚未下达,就将洪朝选逮入狱,接连三天不给饭食,以致活活饿死。甚至禁止家属收殓尸体,任其在狱中腐烂。不久,劳堪升为左副都御史,可是他还未到任,张居正就去世了。洪朝选的儿子、都察院检校洪竟到朝廷诉冤,劳堪飞速写信给太监冯保,将洪竟廷杖后削职回家。不久,孙玮揭露事件-,并揭发劳堪贪赃枉法的罪状,劳堪因而免官。接着,洪朝选的妻子诉冤,又将劳堪发配充军。
  那时,冯保虽已被抄家、贬谪,而东厂仍承袭冯保余威,滥受民讼,敲榨0。抚按访察,连累无辜;官员断狱,往往罪外加罪。当时神宗喜好对犯人用立枷,重三百多斤,被施刑者往往立即死去。孙玮向神宗陈述东厂之害民及立枷之弊,朝廷依然以立枷作刑具,其它方面则有些改进。后因母病,孙玮还未等朝廷复命就擅自回家,被贬为桃源主簿。很多年以后才被升为太常卿。
  万历三十年(1602),孙玮以右副都御史巡按保定。早在万历二十年(1592),日军侵占朝鲜王京(今汉城),北逼平壤,明朝多次派兵援朝,历时七年,丧师数十万,糜饷数百万两,至万历二十六年打退日本残兵而结束战争。在援朝用兵时,置军天津,月饷六万,全部从民间摊派。前任巡抚汪应蛟组织军士大造水田,用所收稻谷作军饷。孙玮接任后,不仅依旧种植,还开拓了不少田亩,减轻人民负担。
  当时,京郊一带矿使敲榨0十分残酷。有的地方矿藏已尽,依然不断挖掘,每年还强迫百姓缴纳矿税。孙玮多次将矿税使的扰民情况上奏,还列举天津税使马堂的六大罪状,神宗却置若罔闻。
  不久,孙玮升任兵部侍郎,召为右副都御史,后来升户部尚书,依然督察仓场。以后又命他兼兵部尚书。当时,两京缺官不补,共缺尚书3名、巡按御史9名、科道缺94名、知府缺25名。言官多次请神宗补派,均不理睬。孙玮上奏说:“陛下将三颗大印交给我,难道国家无人才吗?据我所知,大僚有吕神、刘元震、汪应蛟;庶僚有邹元标、-星;台谏有冯从吾、王德完等,都是品行道德高尚的人。请陛下考虑录用。”神宗不听。
  都御史温纯离职后,八年中不派员接替。及至四十年(1612)十二月,命孙玮以兵部尚书掌左都御史事。孙玮素有威望,正想整饬法纪,而廷臣相互排挤、形成朋党,无法施展抱负。当时巡按御史荆养乔与提学御史熊廷弼互相攻击,孙玮令熊廷弼解职等候考查,引起熊廷弼一派官员官应震、吴亮嗣等反对,他们接连上奏章攻击孙玮失职。孙玮多次要求回乡,神宗都挽留他。下一年(1613)七月,孙玮递交辞职书后出城听候消息,十月告老还乡。
  天启元年(1621),熹宗起用孙玮为南京吏部尚书,后改为兵部,参赞机务。三年(1623),授孙玮刑部尚书。当时京城监狱中关押的囚犯很多,狱舍已不能容纳,孙玮请求将囚犯押在京城附近州县内,才解决问题。同年冬,孙玮被任命吏部尚书,再掌左都御史。孙玮多次以老病辞职,熹宗不允。四年(1624)秋,孙玮病重,上疏说,现今各地遭天灾,民不聊生,内忧外患(魏忠贤专权,后金攻陷沈阳、辽阳等地),人心瓦解。陛下欲图治平,莫如固结人心;欲固结人心,莫如选用人才。他推荐了周嘉谟、刘一憬、邹元标、王纪、孙慎行等有识之士。又劝告熹宗勤学寡欲、广开言路。奏章上达后就病逝,赠太子太保。
  同名人物:

孙玮 黑龙江哈尔滨 [当代]

  同年(公元1624年)去世的名人:
李廷森 (1571~1624)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李懋桧 (1554~1624)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李一阳 (1552~1624) 江苏省镇江丹徒区
杨东明 (1548~1624) 应天书院 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
王民顺 (1539~1624)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
何宗彦 (1559~1624) 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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