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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寀

[明][?-1625年]

王之寀为[明][?-1625年]

   王之寀(?~1625年),字心一,明代官吏。朝邑(今陕西大荔县)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中进士,任清苑知县,后升刑部主事。
  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宫廷发生“梃击案”。朝廷内外都怀疑郑贵妃与其弟国泰企图谋害皇太子,指使张差所为。东林党给事中主张追究主谋者;非东林党大学士方以哲等主张以“疯颠”治张差之罪,办案人迎合贵妃旨意,定张差“疯颠、奸徒”罪。王之寀对此案深表怀疑。
  同年五月十一日,王在牢狱值班,当狱卒发饭时,最后轮到发张差囚饭。王之寀就命狱卒将饭放在张差面前,吩咐左右离去,只命二吏扶着张差,亲自询问他“梃击案”的内幕。并说:“你说实话就给饭吃,否则让你饿死。”张差供出梃击事系太监庞保、刘成主使(此二人为郑贵妃之心腹)。
  王之寀认为张差并不疯颠,此案可疑,要求深究,使神宗及郑贵妃十分反感。当时神宗已有25年不上朝,由于王之寀揭发庞保、刘成,只得上朝以释群臣疑虑,同时也为了缓和郑贵妃(福王朱常洵生母)与太子朱常洛之间矛盾。他又考虑到梃击案似乎有疑点,所以当时没有立即加罪王之寀。两年后(1617),朝廷普遍考核京官,王之寀就被劾为“-”而革职回乡。
  天启初年(1621),朝中大臣为王之寀鸣冤,王又被起用,恢复官职。次年(1622),王之寀上“0疏”。大意说:“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光宗(朱常洛,在位仅一月)一生多难,含恨而死。李可灼进红丸,崔文升用泻药,是谁指使?张差持梃闯宫,安危只在呼吸之间。他以入宫有内应外援,外戚郑国泰(郑贵妃之弟)的责任不可推卸。”
  他的奏章上达后,熹宗不予答复。原先认为张差是疯颠入宫者,对王之寀恨之入骨。不久,王之寀升为尚宝少卿,下一年(1623)调为太仆少卿,又转本寺卿,四年(1624)秋,授王之案为刑部右侍郎。
  五年(1625)二月,魏忠贤气焰更为嚣张,他的司礼监、秉笔太监主管东厂,用田尔耕掌锦衣卫事,许显纯为北镇抚司,罗织冤狱,严刑拷打,破孩无数正直官员。魏忠贤党羽杨维垣翻“梃击案”竭力诋毁王之寀,王被革职。三月,又将王之寀划入汪文言案(汪为正直官吏,被许显纯严刑拷打,强迫汪诬陷左副都御史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等二十余人。汪文言坚持说:“以毒刑逼我陷害清廉之士,至死不能承认。”后被处死。许显纯则伪造汪文言供状,杨、左、魏等大臣受毒刑死于狱中)。魏党岳骏声诬指王之寀逼取郑国泰二万金,立即逮王之寀下狱,也惨死于狱中。崇祯元年(1624)复官职,抚恤。
  同年(公元1625年)去世的名人:

张问达 (?~1625) 陕西省咸阳泾阳县
江日彩 (1570~1625) 福建省三明市泰宁
蔡复一 (1577~1625)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
颜思齐 (1589~1625)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
江秉谦 (?~1625)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
严澂 (1547~1625) 江苏省苏州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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