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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梓木

[公元1890年-1967年]

王梓木为[公元1890年-1967年]

   王梓木(1890~1967年),名铎,又名王世平,字梓木。祖籍河北省迁安县。1890年出生于木兰县刘家粉房屯。早年父母双亡,由兄抚养度日。8岁入私塾,15岁因家贫失学,20岁复入私塾读书。1918年始,先后在黑龙江省第一中学、沈阳高级师范学校、北京燕京大学就读。1924年入北京英国教堂办的荟文英校,主要学习英语,时值五卅惨案发生,他目睹英帝国主义者惨杀中国骨肉同胞,撕碎了积累8年多的英语书和有关资料,和同学以及广大爱国同胞走上街头,揭露英帝国主义者利用宗教毒化中国人民的侵略罪行,毅然离开荟文英校,考入冯玉祥开办的西北陆军学校,立志武装救国。
  王梓木寻求救国的真理,走过了曲折不平的道路,他迷信过英雄,反对过北洋军阀,信仰过-,崇拜过王阳明学说。1925年终于找到了真正的革命政党,由顾兆余、李国荃两人介绍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为了更好地完成党交给他的地下工作任务,1926年加入国民党,以西北军上尉政治教员的公开身份做掩护,活动在国民党军队中。
  1926年9月,冯玉祥访苏回国,在五原就任国-军总司令。为了充实力量,成立军事政治速成学校,王梓木在这所学校一边读书一边从事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积极发展党的地下组织,培养了一批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毕业后,到冯玉祥部队任参谋职务,后任西北骑兵师第五师政委。1927年春,任国民党最高党部组织干事,在公开身份掩护下,同时担任中共河南省洛阳县县委委员,兼任陇海铁路洛阳工会秘书,开展地下工作,领导工人运动。通过给工人子弟学校兼课的机会,深入到工人群众当中,宣传马列主义。从1927年到1930年夏,他先后担任中共郾城县委书记(因暴露身份未到职)、国民革命军团(后改第六军)中共特委书记、军校政治委员、教育副官、总司令部参谋、军械官、国民革命军第十三路军第二参谋处长、总司令参谋处长、机要处长等职。在这些职务掩护下,完成了党的地下工作任务。
  1930年4月,蒋(介石)、冯(玉祥)、阎(锡山)中原大战,王梓木在冯玉祥旧部任参谋处处长,在陇海铁路北侧指挥作战时负伤,锯掉右腿。1931年,王梓木伤势未愈,接到命令回十三军,同年六、七月份十三军溃败,王梓木回北平,因革命处于低潮,与组织失掉了联系。1932年春,去济南开远东书局,同年到天津与友人合开人文印务社。1934年,人文印务社因债务累门而关闭,后去泰山在冯玉祥处闲居,冯去南京保荐王梓木做少将参议,被王拒绝。1936年,王梓木在天津与党组织接上了头,恢复了组织关系,担任北方局联络工作,后任情报部长。曾作过冯玉祥、张学良、韩复榘、马占山的-工作。1937年春调到北平联络局工作,同年6月到延安。
  到延安后,王梓木在抗大任军事教员,后任中央党校军事教员。1937年11月,去西北军做鹿石等人的-工作。1938年1月到武汉办事处做-工作。1939年到重庆,一方面做内部军事工作,一方面担任党支部工作。1940年春任-委员会秘书及军事组组长。在此期间,王梓木在周恩来、董必武、叶剑英身边一直工作了8年,由于周恩来、董必武、邓颖超和叶剑英的热情指导和帮助,王梓木受到极大的鼓舞与教益。1943年毛泽东和周恩来在延安给王梓木的亲笔信中,肯定了他在白区为党为人民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从1945年到1947年,王梓木担任八路军总司令部高级参谋,在中共冀鲁豫分局城工部做-工作。日本投降后,王梓木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主动申请回东北,经党中央批准,任命他为嫩江省副主席。为了尽快地开展嫩江省的工作,他不顾敌人的重重-,由中共冀鲁豫分局所在地冶陶镇动身,取道冀中、冀东、冀热辽,到河间县以北,遇敌人-,改道西行,几经周折,冲破敌人数道-线,于1943年秋到达齐齐哈尔。1949年嫩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王梓木任黑龙江省副主席,省-委员会副书记。1951年大雨连绵,嫩江水势猛涨,时有决堤危险,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王梓木拖着假腿,日夜战斗在防洪第一线。由于过度劳累,他病倒在床,抢救多日,方转危为安。1953年王梓木视察查哈阳农场,因潮湿受凉,截肢的右腿发病,随人劝他休息,他忍着剧痛,坚持视察完毕,最后病倒,送到北京医院治疗。中央许多同志纷纷到医院来看望,邓颖超还给他送来了一束鲜花。
  1954年,王梓木由黑龙江省调任鞍山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在鞍山工作期间,他拖着假腿,坚持实地考察,假腿和肌肉磨擦,疼痛难忍,他竟能以惊人的毅力走完四、五十里路程。他在鞍山分管文教卫生工作,认真负责,发现有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当场拍板定案,提高了工作效率。
  1956年2月,王梓木任辽宁省副省长,分管文教卫生工作,他主持编写了历史剧《懿德太后》、《辽宁名胜古迹》和《辽宁古诗选》续集。他从小喜欢文墨,热衷文学创作,写了许多古体诗,还重点研究辽史,考察古迹。在他的影响下,推动了辽宁文艺创作和史学的研究。
  王梓木在个人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他的大女儿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黑龙江省克山县工作,要求回沈阳,王梓木硬是不答应。他对身边的工作人员要求很严格,给他们开辟学习园地,设有讲学专屋,有时自己担任讲师。王梓木经常送衣物给周济过他的人,自己生活却十分简朴,他风趣地说:"我就爱住小楼,楼住大了,就显得空得慌。"
  1966年"文革"开始后,"-"及其在辽宁的死党,把忠于党的王梓木视若仇敌。1967年6月18日,他被造反派破孩致死,终年76岁。1978年,王梓木的冤案得到了平反,3月18日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革命委员会在沈阳举行了王梓木骨灰安葬仪式,由辽宁省委第二书记胡亦民致悼词,木兰县委派办公室主任陈青山以家乡代表的身份出席了追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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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公元1967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