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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兴祖

[清][?-1667年]

卢兴祖为[清][?-1667年]

  卢兴祖,清朝官员,他于1665年4月2日至1665年7月4日期间,奉旨接替李栖凤担任广东总督。全名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饟兼巡抚事”的该官职,是广东地区之最高统治者,亦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 1665年,该官职再度改制,其名称改为广东广西总督,职权亦恢复1661年之前的兼摄广西地区政务。而卢兴祖亦为新职称的首位官员。卢兴祖于康熙六年 十一月因诈贿案而死。
  卢兴祖,汉军镶白旗人。顺治三年,由国子监官学生授工部启心郎。顺治九年,命增设汉军巡城理事官五人,兴祖巡视西城。
  顺治十四年,迁大理寺少卿。顺治十八年五月,擢广东巡抚。疏言:“粤东近闽、漳,海氛出没,当设守御。臣有壮丁百、马百,乞带往以补标兵老弱,无格外费,而得实用。”部议如所请。
  康熙四年二月,迁广东总督。四月,疏言:“屯田每亩起科三斗或二斗零。明时给军听取佃,是以责重而倍收。我朝汰军为丁,计田而赋而屯丁,即民户屯粮多。民粮十之九过重难徵,请敇议照民田输纳,永除屯困。”下所司知之。五月疏言:“水师战一守二,守惟事帆浆,战则专攻击,百人登舟御寇,止三十人接应势寡,请改为战守各半。”得旨俞允。六月,疏言:“省会面海居中,四应非船不济。从前设防、侦勦,皆拨用同城水师哨船。今水师提督移驻顺德,总兵分驻广海、新安,无船可调。请于臣标增哨船十二,水兵六百,守备、千总各一。”部议,哨船如所请行。水兵于督标选委,守备、千总毋庸增。七月,疏言;“营汛分布要隘,必有统率而后力专,广属诸讯,隶水师镇。自镇臣分左右路,水陆不能兼辖,营自为汛,势殊涣散。请将三水、龙门、从化、增城、顺德等营属广州城守都司辖。新宁营属新会游击辖,庶事有专责,讯守分明。”从之。寻裁广西总督,命兴祖兼制。八月,疏言:“广西归并广东,总督仍驻肇庆,城内有协、镇将军驻札,已无隙地。今臣标移驻,请移将军驻省。”议如所请。时迁南洋总兵入内地,兵民乏资,兴祖倡率,捐银安置。寻疏言:“南洋为全潮门户,奉旨勘议村庄迁内地外,其应留者,附并海阳为便。至汛地尤冲险,议设游击一、增守备一、把总二、兵千、船二十属潮州镇辖。又自郡城达南洋,原定以急水为出入之口。凡粮运仍令该管文武照票稽查。”下所司知之。五年八月,疏言:“粤西土司,昧沦嗜利,争替袭连年不解。教化莫过学校。请将土司俊秀子弟在附近左右两江诸府县肄业考试。其文义通达者每县区二名入学,俾知观感,争端亦足止遏。”下部议行。
  康熙六年九月,因-案日多,兴祖自陈乞罢斥,疏下部议。寻议兴祖不能屏息盗贼,应革任。从之。十一月,卒。
  史籍记载
  《钦定八旗通志·卷一百一·人物志八十一》
  家庭成员
  卢兴祖有一女,卢氏,为纳兰性德的原配夫人。康熙十三年嫁与纳兰性德,是年18岁,仅三年就因难产而亡,从此纳兰“悼亡之吟不少,知己之恨尤深”。
同年(1667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