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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藻

[清][公元1611年-1691年]

罗文藻为[清][公元1611年-1691年]

  罗文藻(1611~1691年),乳名罗才,又名火沼,字汝鼎,号我存,拉丁名Gregorioiopez,福建福安人。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生于罗-家巷里巷村,自幼父母双亡,依兄嫂生活,8岁即为人放鸭谋生。罗江天主教堂传教士见他衣食不足,雇为教堂佣工。文藻天资聪慧,工余勤学教义,崇祯六年(1633年)秋,由方济各会会士、意大利神甫利安当领洗入教,以“额我略”为洗名。
  入教后,罗文藻以传道员身份,随利安当到南京传教。传教受阻,未及一年即返回福州。曾赴台湾传教。崇祯十年,又随方济会神父赴北京传教,因明廷查禁,又折回福州,曾一度被福州当局收监,获释后回福安,仍热心教务,翌年被派到澳门传教。
  清顺治元年(1644年),罗文藻随黎玉范神甫到菲律宾马尼拉,向多明我会报告中国教务,事后返澳门。顺治二年,又随安多尼神甫到马尼拉,获准入圣多玛斯学院深造。顺治四年回到福建协助艾神甫传教。同年,他在福安藤(顶)头购地筹建藤头教堂。顺治七年,在藤头加入多明我会,成为中国第一位多明我会会士。
  顺治九年春,罗文藻第三次赴马尼拉,在圣多玛斯学院继续攻读神学、哲学。顺治十一年,在马尼拉城由鲍布来德主教祝圣为司铎,成为神甫。翌年,受派返回中国传教。顺治十三年,福安沿海海盗猖獗。到处抓人索取钱财。罗文藻为赎回被抓走的人质奔波半年之久。由于他为百姓做好事,积极传播教义,许多人因而受洗入教。
  康熙四年(1665年)五月,罗文藻再次到马尼拉,由多明我会会长委以维持中国教务的重任,返回时带回大量救济款。此后至康熙六年的几年中,他巡视广东、福建、湖南、江西、四川、山东、河北、吉林等10省的教务,并在两年里为3000多人领洗入教。康熙八年,清廷禁止天主教,外籍主教-罗马教皇,要求提升罗文藻为主教,管理中国教务。康熙十一年春,罗马传信部开会讨论同意升罗文藻为主教。康熙十二年,罗马教皇格肋孟多十世颁通谕,任罗文藻为南京主教,兼理中国5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和高丽(今朝鲜)教务。罗文藻自思不堪担此重任,即寄书越南暹罗各主教,请转呈教皇,要求收回成命,但因航路阻塞,主教们的回信始终未达福安。
  康熙十八年,教皇依诺增爵十一世重新任命罗文藻为南京主教,教廷传信部及多明我会总会也劝他接受,罗文藻欣然应允。但因教皇的任命状尚未到达,故祝圣事未能如愿。康熙二十三年,他回到福安穆阳,打算到巴卢主教处接受祝圣,但到达穆阳教堂时,巴卢主教已去世。
  康熙二十四年,意大利籍主教康和之持教皇手谕从马尼拉来华,于四月八日在广州城外方济各会堂为罗文藻举行祝圣大典。自此,他成为中国第一任华籍主教。同年六月,罗文藻到南京视事。到任即上 书罗马教皇,希望宽免中国籍神父读拉丁文的要求,否则中国人就无法提升为神父;又要求豁免教士们要发誓听从主教的命令。在敬祖敬孔的问题上,他虽遵从罗马教廷的禁令,但在执行时却能按照中国的民情,予以缓和。他不受葡萄牙保教权的节制,未经葡萄牙国王的同意,向教皇举荐意大利人方济各会神父良尼沙为副主教。康熙二十七年,他又亲自为吴渔山、刘蕴德、万其渊三位华人祝圣为神父。
  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罗马教皇宣布在中国成立北京和南京两个主教区,与澳门分立,罗文藻为南京教区主教。同年十月间,罗文藻在巡视教务途中,突患重病,转回南京。康熙三十年病逝,葬于南京雨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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