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福建省> 泉州市> 安溪人物

李清芳

[清][公元1700年-1768年]

李清芳为[清][公元1700年-1768年]

  李清芳(1700~1768年),字同侯。安溪感化里(今湖头镇)人,生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大学士李光地从孙。雍正元年(1723)举人,乾隆元年(1736)登进士,次年授编修,参修《大清一统志》。不久,授广东道监察御史。
  清芳刚直敢言,凡有关国计民生的事,无不奏陈。六年,淮、扬一带水灾,户部所定施赈的新条例,比旧例大减。清芳上疏说:乾隆元年以来奉行的施赈条例,灾民分为“极贫”、“次贫“、“又次贫”三等,被灾至七分、八分的“极贫”者赈六个月或五个月,“次贫”以下递减。新条例裁去“又次贫”,规定被灾几分、十分者,“极贫”赈四个月,“次贫”赈两个月;被灾八分、七分者,“极贫”赈两个月,“次贫”赈一个月。臣按地方被灾,具报九分、十分者很少,通常只报至七分、八分,灾民列在“又次贫”者最多。新条例却把“又次贫”裁去,且仅给赈一、两个月,还把灾民小口日给米三合的规定减为二合半。所减实在太多,灾民难沾实惠。又户部新议定:遭风冰雹及夏天被水均不准赈,既然成灾者不视为灾伤,那么隐匿灾情,也就难免了。臣认为应遵乾隆元年以来的旧条例施赈。高宗采纳他的建议,使灾民受惠。当时一些朝臣曾议论要豁免浒关米豆税以减轻民众负担,税务官却奏请征收船料税作为补偿。清芳上疏说:如果这样办,是免征米豆税使商人受惠,而原本无税的船户反而吃亏。由于清芳上疏,此议未付实施。
  清芳重视发展商品贸易,曾奏请开放对南洋的禁运,以惠商旅而利国库。当时台湾米价较便宜,而商船载米有限额,清芳奏请放宽赴台载米的限额,以资内地。他还奏请放宽边防禁令,在锦州置仓买米,以接济通仓;奏请捐金买监生的要改为纳粟,以充实库存;建议平粜必须减价,买补必照时价,不得任意高下其价以病民等等。
  八年,吏部报请各部长官保荐御史参加考试。清芳反对保荐,上疏说:国家设置御史,目的是让皇上的耳目不受遮蔽,这就需要公正有骨气、不依傍权势的人,才能尽其职责。如果人选由长官保荐,就会出现受禄公朝,拜恩私室的情况。因为当官的一般只会保荐语言圆滑善于逢迎的人,那些诚朴公直、不顾个人得失的人,未必得到保荐。再从被保荐者来说,既然受人赏识,遇事也不便公然与之违背,这么一来,朝廷耳目之臣,都成为当权者的私人了。从前宋代宰相晏殊曾推荐范仲淹当校理,此后,范仲淹在一次会议上据理力争,遭到晏殊责怪,范仲淹说:这正是报答您对我的赏识啊!朱熹曾品评北宋诸臣,赞美范仲淹为一代之首。臣觉得像范仲淹这类的人太少,而像晏殊的人却颇多,当掌权者压人顺从时,即使有正确意见,也未必能畅所欲言。恳请敕令吏部把合格人选上报,由皇上亲自考试任用,较符合设立言官的本意。高宗采纳清芳的建议。不久,调清芳任刑部给事中。
  十二年,清芳典试广东,复由詹事迁内阁学士。二十年,晋升兵部右侍郎,不久,转左侍郎。二十四年,清芳年届60,乞养归家,优游林下,为里社做些好事,至今民间流传一些他为官清廉的故事。三十三年病逝。
  
同年(公元1700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76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