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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一阳

[明][公元1507年-1578年]

林一阳为[明][公元1507年-1578年]

  林一阳(1507~1578年),字复夫,号复庵。漳浦乌石三凤厅(今旧镇浯江三凤厅村)人,尚书林士章堂叔。生于正德二年(1507年)。嘉靖十三年(1534年)中式举人,授山东济南府通判。林一阳到任,立即革除不合理的粮例,每年数以万计。遇荒年,赈济得法,百姓流离转徙者,钱米不能缴交,一阳代为借公款,设法召粮商,按平价折算,替其缴交钱粮,公私都方便。后来,因为漕运超过限期,被贬为南京凤阳府寿州霍丘知县。
  霍丘县有冠带的官吏多至四五百人,这些人挟制知县,分庭抗礼,上两任知县都被这些人弄得身败名裂。林一阳赴任后,整顿秩序,凡要进县堂者,必须列队按班次,由差役严肃恭敬地引进。这样,那些冠带者受到威慑,都不敢违抗,因而政行令施。县内士子没有明师指教,一阳亲自为士子指授训释。县多盗贼和私铸钱币等不法行为,一阳用守法乐业的道理来教育百姓,民俗起了明显的变化。徭役负担都登记在册,以前的县令接受贿赂,服役与底册不相应,百姓多因此而破产,一阳深知此弊,改变以前不合理的做法,按册籍情况负担徭役,解脱百姓的困境。他严格执行保甲法,订正乡饮酒礼,整治私秤,积聚公有秣草等,宿弊尽革,百废俱兴。百姓感恩载德,为林一阳立生祠祀之,在其离任后,立碑思念。
  隆庆元年(1567年)升唐府审理,为人正直不合于时,上疏乞请归休。
  林一阳为政宽猛得宜,人怀其德,犹畏其威。他对理学有精深的研究,尊崇宋朝程、朱理学,认为:“道德到二程,有何不尽,何须别立教门”。以居敬穷理为宗旨,对王阳明的学说进行批判和抵制。林一阳与堂侄林楚(春斋)是嘉靖、万历间漳州府的两位理学名家,为漳浦县理学乡贤。
  林一阳擅长书法,人称其“有晦庵(朱熹)、白沙(陈献章)笔意”。林一阳文章道德为世楷模。隆庆间,漳浦县丞丘鲁重修威惠庙,请林一阳撰写《重修威惠庙碑记》。
  林一阳的胞兄林一初,举人;胞弟林一新进士,官云南按察司佥事,世称“三凤齐鸣”,其府第称为三凤厅,并沿用为自然村名称,又合堂弟林策,进士;林成纲,举人,官香山知县,称为“五桂联芳”。万历六年(1578年)卒于家,终年71岁。他的著作有:《论学古义》、《诗文集》若干卷。
  
同年(公元1507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57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