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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豪

[清]

林豪为[清]

  林豪,字卓人,清末同安县翔风里金门人。少时勤奋好学,博览史籍。清咸丰九年(1859年)举人。
  同治元年(1862年),林豪至台湾,受名士林占梅聘主家馆,一起讨论文史。后游府治,就见闻所及,写成《东溟纪事》2卷。又受聘主讲澎湖文石书院,先后应聘撰写《淡水厅志》、《澎湖厅志》。林豪居台日久,对台湾社会经济情况十分熟悉,并多有论述,而对澎湖尤为关切。
  林豪晚年归金门,专心著书。其著作除上述外,还有《诵清堂文集》20卷、《诗集》10卷、《别集》6卷、《海东随笔》4卷、《可炬录》4卷、《清风集》8卷、《潜园诗选》4卷、《诵清堂古文选》16卷、《诵清堂诗选》16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