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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翱

[明][公元1384年-1467年]

王翱为[明][公元1384年-1467年]

  王翱(áo)(1384年3月4日 -1467年12月2日 ),字九皋,盐山(今河北省沧州市)人 。明代名臣。永乐十三年(1415年)进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迁为行人,宣德初年擢御史。英宗即位,升任右佥都御史,出镇江西,惩贪治奸。
  正统七年(1442年)冬,受命督辽东军务。他在任内整饬军备,修筑边墙,并出击兀良哈。景泰四年(1453年)起任吏部尚书(1453年—1467年)辅佐王直(1453年—1457年)。英宗复辟后续任,为英宗所敬重,称其为“老王”、“先生”而不称其名,累加至太子太保。一生历仕七朝,辅佐六帝,刚明廉直。成化三年(1467年),王翱逝世,年八十四,获赠太保,谥号忠肃。《皇明经世文编》有《王忠肃公奏疏》 。
  人物生平
  严惩污吏
  王翱生于明太祖洪武十七年二月十二日(1384年3月4日)酉时。 永乐十年(1412年),为邑庠弟子员。
  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年),王翱在北京参加会试,成为贡士。当时成祖朱棣想定都北京,并任用北方的士人。王翱两试都是上等,朱棣非常高兴,特地召见他,赐给饮食,改任庶吉士。永乐十七年(1419年),被任命为大理寺左寺正 。永乐十九年(1421年),因父亡故,王翱回乡守制,三年后回京。 永乐二十三年(1425年),被降为行人。
  宣德元年(1426年),因重臣杨士奇的推荐,王翱升任御史。当时官员有罪,不问轻重,都允许赎罪复职。王翱请对犯-罪的官员,只许赎罪,不许复职,以惩治-。明宣宗采纳他的建议。
  屡有功劳
  宣德五年(1430年),王翱受命巡按四川。松潘(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一带)地区少数民族作乱,都督陈怀驻扎在成都,两地相隔八百余里,无法控制。王翱根据情况上奏五条建议:
  请调陈怀到松潘。
  松茂的军粮趁农闲时齐力起运,由官军护送,不要专累百姓,致使遭到抢劫。
  许多-如同是百姓的蛀虫,请令他们自首,不要隐瞒。
  州县和土司地区,遍设社学。
  会川银场每年运米八千余石供给军队,往返烦劳,花费也大,请令有罪的人缴纳粮食以赎罪。
  宣宗下诏令有关官员详细讨论运粮之事,而把害民的官员迁到北京,其他的都照上奏王翱所请的实行。
  宣德七年(1432年),王翱巡按四川。
  明英宗朱祁镇即位后,廷臣建议派文武大臣外出镇守。王翱升任右佥都御史,与都督武兴镇守江西,惩治-,抑制奸人,官民都很敬爱他。正统二年(公元1437年),王翱被召回都察院。
  正统四年(1439年),处州叛贼流劫广信,王翱受命前往剿捕,将其全部抓获。同年冬,松潘都指挥赵谅诱擒国师商巴,掠夺他的财物,与同官赵得诬陷他反叛。商巴的弟弟小商巴大怒,聚众抢掠。英宗命王翱和都督李安率军二万前往征讨。而巡按御史上报商巴是冤枉的,英宗命王翱视情况决定进退。王翱到达后,把商巴从狱中放出来,派人招他弟弟来,安抚余党,上奏弹劾诛杀赵谅,将赵得贬往边境戍守,恢复商巴国师之职。松潘地区就此平定。
  正统六年(1441年),王翱接替陈镒镇守陕西,当时军民借贷粮食有不能偿还的,王翱核实后都免去他们的欠粮。
  经略辽东
  正统七年(1442年)冬,王翱提督辽东军务。王翱因军令长期以来废弛,敌人一来,将士都不力战,便趁诸将来谒见时,责备他们失律之罪,命左右将他们拉出去斩首。诸将全都惶恐叩头,愿效死赎罪。王翱于是亲自巡行边防,从山海关到开原,沿途修缮城垣,疏浚沟渠。五里设一堡,十里建一屯,使烽烟相接。他还训练将士,给鳏寡士兵成家,军民都非常高兴。王翱又因边塞孤悬在外,远离内地,军饷缺乏,便依据当地风俗立法,令犯罪的人可以劳作赎罪。十多年间,靠劳作获得了米粮和牛羊数十万,边防用度因此很充足。
  正统八年(1443年),王翱因九年任满,升任右副都御史。
  正统十二年(1447年),王翱与总兵曹义等人出塞巡哨,遭遇兀良哈部,将其击败,斩首三十二级、生擒七十余人,缴获马牛羊四千六百余只。英宗-,进升王翱为右都御史。[15-16]
  正统十四年(1449年),诸将在广平山击破敌军,王翱升为左都御史。脱脱不花大举侵犯广宁县(今河北昌黎县),王翱当时正在阅兵,敌军突然来到,致使明军溃败,王翱入城自保。有人说城无法守住,王翱提剑说:“敢说弃城者斩。”敌军退走后,王翱被罚停俸半年。
  总督两广
  景泰三年(1452年),王翱被召回掌管都察院事务。同年,明景帝朱祁钰改换太子后,王翱被加授太子太保。浔州、梧州瑶人作乱时,总兵董兴、武毅互相推委,不负责任。于谦请让翁信、陈旺接替二人,而特派一名大臣总督军务,景帝于是任命王翱为首任两广总督。王翱到驻镇之地后,将吏都惶恐敬服,他推诚安抚,瑶人归顺,使辖区之内平安无事。
  入主吏部
  景泰四年(1453年),王翱被召入京任吏部尚书以协助年迈的吏部尚书王直。之前,何文渊协助王直掌选官之政时,多有营私,被言官弹劾罢免。王翱接替他上任后,完全遵循原来的制度。
  英宗宠待
  景泰八年(1456年)正月,石亨、徐有贞等发动“夺门之变”,英宗复辟。次年,王直致仕回乡,王翱这才专掌吏部事务。之后,石亨想除掉王翱,王翱便请求退休,本已获英宗批准,因大学士李贤力争,才又把他留了下来。后来,李贤被石亨逐出,也因为王翱的意见,英宗把他留了下来。两人关系非常好。英宗在用人时一定先询问李贤,李贤又推给王翱,因此王翱得以实现他的想法。
  英宗很尊宠王翱,时常把他召到便殿谈论,称他为“先生”、“老王”而不称其名。而王翱年近八十,记忆力已经很差了。王翱曾令郎官谈伦随他入宫,英宗询问原因,王翱叩头说:“臣老了,所聆听的圣谕,怕有遗误,所以令这个郎官来记下来,此人诚实谨慎,是可信的。”英宗听后很高兴。
  天顺五年(1461年)七月初二,太监曹吉祥之侄昭武伯曹钦发动叛乱,曹钦抓获大学士李贤,与李贤都-为其草拟奏疏向英宗谢罪,他还数次进言保护李贤等人。 (一说当时曹钦遍寻王翱,王翱躲在一个房间中,毫无办法,主事朱文范身材高大并有力气,他背着王翱逃走,才免于被抓 )。叛乱平息后,王翱加官太子少保。
  病逝都门
  明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王翱升为太子太保,雨雪天气可免朝参。王翱屡次上疏请求致仕回乡,宪宗总是安慰挽留,还多次派御医来为他看病。
  成化三年(1467年),王翱病重时,宪宗才准许他退休。王翱还没出都城便去世了,享年八十四岁。宪宗追赠王翱为特进、光禄大夫、太保,谥号忠肃。 子孙获准世袭锦衣卫千户。
  主要成就
  王翱在外任职多年,曾先后平息多次叛乱,并率兵击败兀良哈。他也是第一位两广总督。王翱任吏部尚书十五年,遵循旧制,公正廉明。《剑桥中国明代史》就称“王直和王翱在关键的吏部都留任了很长时期(分别为1443—1457年和1453—1467年),他们识别和选拔官员的能力可从15世纪第三个25年的总的行政质量中看出。” 经历历史事件:

石曹之乱 (公元1459年)

同年(公元1384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467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