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河南省> 濮阳市> 濮阳人物

董汉儒

[明][公元1562年-1628年]

董汉儒为[明][公元1562年-1628年]

  董汉儒 (1562年~1628年) 字学舒,明代开州沙堌堆(今濮阳县海通乡)人。万历十七年(1589年)进士。初授河南推官,后任户部主事,湖广左、右布政副使,工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尚书等职。居官40年,颇有政声。
   董汉儒任户部陕西司主事时,为利农耕,组织民众修石堤堰10余公里。陕西人深感其功德,称其为"董公"。当时,朝廷滥设织造,臣僚冒索供品,朝中人浮于事,官场贪贿公行。董汉儒毅然上疏,陈述应裁减织造部门及冒领滥要诸事,并且痛心地说:"近来在九宫三殿内,不闻思虑议论国事之言,只有纵酒、淫刑、贪财之声,时事堪忧啊!如不立即制止,国家财政、朝廷大计就将入不敷出了!"但皇上却未准这道奏章。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日本关白(即丞相)下令再次入侵高丽(今朝鲜),并伺机图谋大明江山。朝廷出兵援朝,董汉儒奉旨督运粮饷,因督饷有功,升任山东按察司佥事。后出任湖广左、右布政司副使。上任伊始,就协同正职李三才对湖广税监陈增进行制裁。陈增广布党羽,豢养爪牙,在湖广敲骨吸髓、0、横行无忌。董汉儒协助李三才首先剪除其爪牙,捕押其党羽,在人证物证确凿后,随即上疏皇上,历数其累累罪恶,迫陈增罢职。
   万历四十年(1612年),董汉儒授官右副都御使,巡抚湖广等地。当时,神宗赐赏福王庄田,责令湖广划拨4400余顷。董汉儒以无办法再获田土为由,请求每年交纳万两金银以代替庄田租赋,未被皇上采纳。楚姓宗族50余人,因揭发攻击所谓王事而获罪,被囚禁了10年。董汉儒查清-,这所谓的王是假的,遂大力进言,请求开释被关押之人,并为与此案有关的满朝荐、卞孔时等人进言求宽恕。对这些请求,皇上又均未答复。忠言不用,董汉儒只好借父丧罢官归乡。
   1620年,董汉儒应召进京任工部右侍郎,随又改任兵部,总督宣府、大同、山西等地军务。一年后,辽阳失守,董受命选拔精兵2000人救援有功,熹宗颁诏表彰。第二年秋天,命以兵部左侍郎身份协理军务,还未上任,又擢升为兵部尚书。当时辽地已全部失守,汉儒请求逮捕处置临阵降敌的将领刘世勋等29人的家属,立即捕杀临阵脱逃的将领蔡妆贤等,皇上准奏;又谏请讨伐惩处其他脱逃将领管大藩、张思任、孟淑孔等,情殷辞切,熹宗感动,命令立即缉捕张思任等归案惩处。当时,各镇援辽军队多有逃跑藏匿者,也有跑出塞外的。董汉儒请旨,凡捕获此类人等立即斩首,提倡同伍之人可相追捕,捕得逃匿者重赏。并进一步说,如果军队粮饷发放及时,则脱逃者自会减少。对他这种整肃军纪的主张、做法,熹宗非常赞许并予采纳。
   后,董汉儒以母丧辞官回归乡里,于1628年故世。董死后被追封太子少保,谥号肃敏。

同年(公元1562年)出生的名人:


同年(公元1628年)去世的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