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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常留

[清]

阎常留为[清]

  阎常留(今作闫常留),济南府德平县(今山东省商河县怀仁镇闫家村)人,廪生。像貌魁伟,秉异才,年甫弱冠,文章湛然露头角,工词曲,精乐理,善作悲喜剧,著有《天雨花填词》若干卷,时人目为关汉卿流。为人不谐流俗,疾恶如仇。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已酉科,有史进功者,自知难于考取,以白银二百两赂主考,捐得小登科,榜出后,闫常留不愤,迳赴学院质问,提出将史之试卷贴出公议。主考官自知有错,婉言求勿扩大,并知会县知事,重大受,令史登门道歉,邑中周知,史随人格扫地,从此结下仇隙。闫常留气秉如斯,道德品质,乡望素著,与杨覃被视为乡中文武二义士。二人友尚往来,相与谈论国事,皆对叶芳的收买胥役墨吏、营私舞弊的行为,深为不满。清嘉庆四年(1799),赃官叶芳知德平县,横征暴敛,民不聊生。怀仁镇杨家村廪生杨橝及子杨小受托找赃官求减丁银漕米。叶芳不由分说,举刀砍向杨橝,杨小一气之下抖枪将叶刺死。按清律,杀知县要屠全县。杨知事态严重,欲投案自首。闫家村义士闫常留挺身而出,送走杨家父子,自担杀人之责以救全县,被押京城问斩,头悬前门。后乡民收其尸回乡,捐资铸银头安葬。时传民谣云:“闫常留,是好汉,豁出一命救全县。”